直通式气象服务合同_气象服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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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加快推进农用土地流转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意义
1、当前已经进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阶段。35年前,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农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农村分工分业深化,分散的农业经营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农村资产不活,农民财产权利缺失,拓展财产性收入来源、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要求日益迫切;农户分层分化加快,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刻不容缓;农业农村要素流失加快,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亟待健全。“三农”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要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均衡配置;要集中力量打好“四大攻坚战”,实现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和谐河北,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切实维护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河北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3、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推进“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围绕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的目标,全面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建立起促进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
4、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坚持“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必须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要站位全局、把握趋向,强化战略思维,更加注重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要分清轻重缓急,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来活跃和带动“三农”工作全局。
——必须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相结合。要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明确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依靠群众推动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基层群众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必须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要不断强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政治保证,健全完善党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夯实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村土地活起来
5、分类有序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加快研究制定针对不同类型农村土地的管理办法。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最大限度地激活农村土地。
6、加快推进农用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鼓励耕地、林地、草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县级设立经营权流转奖励资金,对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加快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服务和管理网络,将土地流转服务纳入基层公益服务项目。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制发全省统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颁发土地经营权流转证书。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机制,对本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农户,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查批准予以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收储或流转经营。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强制推动。
7、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研究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努力争取国家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认真研究和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办法。
8、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积极开展农村闲置废弃坑塘、故道、砖瓦窑和沿海滩涂土地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对达到耕地质量要求的,可与相应的建设用地进行置换。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
9、加大山区综合开发、治理与保护力度。立足山区优势,按照开发、治理和保护并重原则,积极推行“+企业+银行+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荒山荒坡治理开发新模式。创新未利用地综合开发机制,完善支持山区综合开发和保护利用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工商资本进行荒山荒坡治理。鼓励农户以荒山荒坡承包经营权出资成立合作社,与工商企业合作开发适合山地发展的产业。支持山区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绿色林果、林下经济、生态养殖、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严厉打击私滥挖等破坏山区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利用的违法行为。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
四、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村资产活起来
10、全面推进农村资产确权登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尽快完成林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民住房登记制度。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农民意愿,取确权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等不同确权方式,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推广向农民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收益分配权证等“四证”的经验做法。
11、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12、健全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林木、农作物、农业机械、生产加工设备评估办法。积极鼓励有资质的社会资产评估公司参与农村资产评估。探索成立县级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农作物、农业机械等行业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资产评估工作。
13、积极拓展资产抵押渠道。积极探索农村各类产权抵押担保的途径和方式,允许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积极探索以承包土地经营权预期收益为质押的办法。鼓励在县一级设立农村产权抵押风险担保基金,降低银行的风险预期和抵押品处置的难度。鼓励有实力的村集体为农户提供担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有订单关系的农户提供担保,实体型的农民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担保。积极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估,分级确定担保额度,5万元以下的小额可实行无抵押物信用担保。
14、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取引导、财政补助、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推进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把土地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等纳入产权交易市场范围。制定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推进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门户网站和产权建设,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进行。
五、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起来
15、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抓紧研究制定不同生产领域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农业项目。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在财政、金融、税收、保险、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机械、农业设施等抵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积极争取国家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试点。大力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16、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进一步拓展合作内容,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在多领域、多项目开展合作,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转让、托管、租赁等方式开展土地合作。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制定全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标准,做好省级示范社监测和评定工作。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的教育培训。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合作社的实体化。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鼓励财政项目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投放,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逐年提高,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17、培育发展农业公司。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兴办形式多样的农业公司,鼓励农民自办农业公司,鼓励工商企业投入发展现代农业,尽快培育一批独立的农业经营法人实体。重点支持发展一批以“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要形式的产加销一体化综合体。以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依托,加快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提高农业公司经营实力。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设施。
18、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加快培养行业领军企业。大力抓好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入园进区,促进企业集群式发展。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培育品牌。鼓励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行“现代农业示范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密切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关系。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快引进国外农业新品种、新装备,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我省龙头企业走出去,开发境外农业,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
19、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一系列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创新农业科技进步机制,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新格局。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组织从事农业公益。培育和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组织,减少审批环节,降低登记门槛。扶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防汛抗旱专业队、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队伍。完善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
六、积极推进农村创业就业机制改革,让农村劳动力活起来
20、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认真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在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改革工商登记管理制度,放宽登记限制,降低登记门槛。推行以“送教下乡”和“双带工程”为载体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规模培养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继续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创业能力,促进千家万户闯市场。强化对农民创业融资服务,为农民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发挥老年技术人才作用,开展科技扶贫、智力援农活动。以扶持创业者、催生小企业为目标,加快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农村市场主体数量倍增。
21、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切实提高县城综合承载和吸纳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积极扩大“阳光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实施规模,着力打造特色培训基地,不断增强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切实抓好劳务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与劳务输入地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区域间劳务合作,巩固京津劳务输出市场,拓展与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合作。着力培育劳务输出品牌,打造一批市场认可、有较高知名度的劳务品牌。
22、积极发展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充分挖掘农村富余劳动力潜力,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发展。抓紧筛选确定一批适宜家庭手工制作的产品推荐目录,积极打造产品研发平台,鼓励规模企业与家庭手工业者合作开展产品设计与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特色手工业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家庭手工业取代理、加盟和连锁等多种方式与知名企业合作,着力培养一大批手工业经纪人,推进家庭手工作坊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推进手工业辅导员队伍建设,把家庭手工业人才培训纳入人才技能培训范围。抓紧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加强管理和服务,推动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快速规范发展。
七、积极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创新,让农村流通活起来
23、健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加快构建辐射京津、覆盖城乡、产销衔接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改革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电子商务,创新产销对接方式,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建设直销网点。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中心。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加快邮政物流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建设。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24、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统筹城乡商贸物流业发展,逐步形成以城市大型流通企业为龙头,县级重点流通企业为骨干,农家店为基础,经营互补、顺畅高效的城乡商品流通网络。推进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和综合服务社建设,加快实现农村物流配送连锁化、规模化。启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合法消费权益。
25、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通过职能、机制的再造,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积极争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基层供销社组织经营体制改革,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推进省、市、县级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大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参与现代农业经营。积极探索以各级社有资本为基础,吸纳社会资本,创办农村合作银行。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供销合作社向新型农民合作组织转变,逐步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合作社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的规模化水平。
八、积极推进金融下乡,让农村金融活起来
26、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县域网点,扩展乡镇服务网络,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和特点,建立适应“三农”需要的专门机构和独立运营机制。强化商业金融机构对“三农”服务能力,扩大县域分支机构业务授权,不断提高存贷比和涉农比例,将涉农信贷投放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综合考评体系。加大涉农信贷投放,落实金融机构涉农增量奖励、农户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贴息等政策,实现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保持县域法人地位长期稳定。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县域中小型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小额公司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管理政策,加快接入征信系统,发挥支农支小作用。
27、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民合作金融。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加强市、县(市、区)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监管,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8、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小麦、玉米、稻谷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争取国家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
九、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让城乡良性互动机制活起来
29、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类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剥离户籍制度的分配功能。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实行以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力推进健康卡一卡通。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探索实行在居住地申请低保制度。
30、积极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建立城乡资本、土地等要素平等交换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抓住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研究制定财税优惠和用地倾斜政策,鼓励引导城市工商企业向农村扩散、产业链条向农村延伸,依托其技术、研发、资本等优势,集聚农村土地、人力和自然,实现城乡产业互动融合。鼓励引导城市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向农产品优势产区转移。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加快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
31、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城乡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2014年抓好3000多个重点村改造提升,并选择地方有积极性、村庄有条件、群众有意愿的中心村,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整村新建和联村并建,建设农村新型社区。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推动能源结构调整,降低污染物排放,支持和发展太阳能、地热、沼气、秸秆利用等新型清洁能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公用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规范运作,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积极争取国家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城乡计生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健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培育社区服务队伍,全面提高农村社区管理水平。
十、加强和改善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领导
32、完善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重中之重的指导思想,党委和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工作部署上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制定和资金投入上给予重点倾斜,在干部力量配备上给予重点加强。充分发挥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整合的作用,加强指导调度,及时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组织推动作用。
33、形成分工明确、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重点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明确任务,严格时限,强化落实。有关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林业、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国土、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快对农村各类资产的确权登记,指导推进各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金融办要会同各金融机构积极培育发展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
34、组织开展深化农村改革试点。抓紧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选择一些具有典型代表性地区进行试点,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路径和方法。各级要在现有政策、资金等方面对农村改革试点给予倾斜支持,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促进交流和推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要求,明确农村改革试点内容、试点范围和完成时限,分年度、分区域、分步骤推进农村改革工作。
35、加大政策法规支持力度。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支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法规体系。及时梳理和清理当前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相适应的各类地方性政策法规,抓紧做好修订完善工作。抓紧制定出台一批促进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加快出台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等重点农村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
3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基层党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双育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水平。深化“一定三有”机制,激励农村干部干事创业。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行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并向组务公开、经济合作组织事务公开延伸,完善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民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综治维稳组织“四个覆盖”,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行村代会常任制,实行“党组织领导、村代会(村民会议)决议、村委会执行、村监会监督”的村治新机制。深入开展以抓矛盾纠纷化解、抓信访问题解决、抓社会治安防控、保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三抓一保”活动,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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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对蔬菜基地规范化管理。及时为他们解决各种问题。山良蔬菜基地的引水渠一旦流出大量红水,农户非常紧张,生怕红水影响种植的蔬菜,不敢用水。夏季是病虫害高发时期,也是农药大量使用的时期。高温天使用农药需要格外小心,操作不当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做好农药使用指导工作,确保夏季农业生产安全。
其次是提高认识,积极捍卫。梅雨期间,降水明显偏少,叠加持续晴热天气,农田土壤水分流失加剧。当前,正处于水稻等秋季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大部分水果和蔬菜也处于成熟收获期。高温和干旱可能导致庄稼收成。生长不良,高温灼伤,减产,品质下降。雷暴和大风也不利于设施农业和渔船的安全生产。全区农农线、站要从保障秋粮丰收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持续高温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再者是增加灌溉。灌溉水温越低,降温效果越明显。白天要保持水层,以达到高温阶段降温的效果。在难以取水的田里,稻田需要蓄水。有条件的,可以昼夜灌溉。一般灌溉水层为3-5cm,可根据田间生长情况调整为5-7cm,但不宜长时间持续深水降温。并注意水分管理。速效氮能使水稻叶片尽快恢复正常状态,起到缓解高温热害不利影响的作用。
要知道的是及时提醒水稻、果园、渔业、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取措施应对高温天气,减少农作物损失。坚持分类引导、分区施策、联防联控,同时坚持常规预防与应急预防相结合、统一预防与群防结合、绿色防控与农药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防控效率和效果,全区植保技术人员继续开展实地考察,及时掌握农作物病虫害动态。
各位老师好,请教个关于土地流转的问题。我是山东人,我看上了在河北
普遍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楼宇、智慧工厂、智能制造、智慧水务、智慧能源、智慧光伏、智慧风电、智慧电力、新基建、智慧运维、智慧政务、智慧交通、国防公安、智慧医疗、金融、科研等工业互联网各行业的数字孪生、二维组态、三维组态和数据可视化项目。
现已将游戏领域成熟的图形图像渲染技术、高效的设计和开发工作流程、包括极致的用户体验,引入至多行业数据可视化领域。多年来凭借自身的技术硬实力和自研产品优势,获得了业界多方的关注和青睐。以冷链智慧园区场景为例,基于 Web 3D 开发技术和轻量化三维建模技术搭建的虚拟冷链园区,将园区内的建筑、道路、停车场等各种设备设施按照 1:1 建模还原。通过 HT 自研引擎,渲染出暗色系工业科技风格的园区效果,给人以眼前一亮的冲击感。也可结合 PBR 物理渲染材质系统渲染出真实园区环境效果。
由中国地图场景选择一个重点城市进入园区场景,开场以自动漫游的形式,围绕着整个园区场景进行环绕展示,将园区整体布局和建筑结构特色进行一一介绍。通过实现可交互式的 Web 三维场景,可进行缩放、平移、旋转,场景内各元素可响应交互。
通过 3D 可视化技术,整合各个子系统的多源数据,将园区各楼栋的基本信息通过点击的交互方式进行展示,使得楼栋用途、层数、各系统责任人清晰明了。双击楼宇可下钻至楼宇内部楼层叠加场景,用户可查看任意一个楼层场景详情,按照楼层 CAD 图纸中的设备点位分布情况进行 1:1 还原,包括烟感、温感、门禁、手报、消防、摄像头等设备。
重点关注设备状态,利用不同颜色的图标代表不同的设备状态,即正常色、故障[**]、告警[红色]、离线[灰色]。一旦设备状态异常,场景中突出异常提示,运维人员可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实现此功能,是根据设备监测传感器阈值判断的情况,由后台给前台推送状态参数,前台根据状态参数,改变对应设备图标染色。数字孪生冷链园区的设备监控,利用人工智能分析等技术对设备实时数据以及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研判,进行实时诊断,告知设备的健康状态,由人工预防检修转换为智能预测检修。
也提供结合 GIS 地图实时展示全国运输枢纽数据点位及其动态变化的解决方案,HT for Web GIS 产品的定位在于运用产品强大的可视化技术,将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的数据进行丰富的可视化展示,实现将数量庞大的点位数据呈现在三维地图上。使用 GIS 的好处是可以通过多细节层次(Levels of Detail,LOD)的方式加载出更多地图细节,可以直接了解到每个冷链园区所处具体位置。
搭建的智慧园区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公共服务便捷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和产业发展现代化。再将环境、能耗、人员、停车等数据通过 2D 面板呈现,有效、及时地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分析,提高园区管理效率,提升园区的安全指数,推动园区的智能化发展。
整个园区的能耗情况、环保监测、照明情况、安防情况等,都可以通过智慧一体化平台展示,实现园区运行安全“一屏通览”、园区综合治理“一网统管”。将产业园大楼透明化,管理者可轻松查看大楼整体布局结构。每日更新大楼的当日能耗,及时了解大楼能耗数据和支路用能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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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教体局安全工作检查“10查100问”
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加快推进农用土地流转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意义 1、当前已经进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阶段。35年前,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农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农村分工分业深化,分散的农业经营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农村资产不活,农民财产权利缺失,拓展财产性收入来源、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要求日益迫切;农户分层分化加快,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刻不容缓;农业农村要素流失加快,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亟待健全。“三农”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要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均衡配置;要集中力量打好“四大攻坚战”,实现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和谐河北,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切实维护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河北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开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3、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推进“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围绕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的目标,全面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建立起促进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 4、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坚持“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必须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要站位全局、把握趋向,强化战略思维,更加注重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要分清轻重缓中国,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来活跃和带动“三农”工作全局。 ——必须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相结合。要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明确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依靠群众推动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基层群众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必须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要不断强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政治保证,健全完善党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夯实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村土地活起来 5、分类有序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加快研究制定针对不同类型农村土地的管理办法。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最大限度地激活农村土地。 6、加快推进农用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鼓励耕地、林地、草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县级设立经营权流转奖励资金,对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加快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服务和管理中国络,将土地流转服务纳入基层公益服务项目。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制发全省统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颁发土地经营权流转证书。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机制,对本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农户,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查批准予以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收储或流转经营。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强制推动。 7、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研究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努力争取国家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认真研究和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办法。 8、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积极开展农村闲置废弃坑塘、故道、砖瓦窑和沿海滩涂土地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对达到耕地质量要求的,可与相应的建设用地进行置换。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 9、加大山区综合开发、治理与保护力度。立足山区优势,按照开发、治理和保护并重原则,积极推行“+企业+银行+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荒山荒坡治理开发新模式。创新未利用地综合开发机制,完善支持山区综合开发和保护利用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工商资本进行荒山荒坡治理。鼓励农户以荒山荒坡承包经营权出资成立合作社,与工商企业合作开发适合山地发展的产业。支持山区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绿色林果、林下经济、生态养殖、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严厉打击私滥挖等破坏山区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利用的违法行为。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 四、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村资产活起来 10、全面推进农村资产确权登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尽快完成林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民住房登记制度。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农民意愿,取确权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等不同确权方式,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推广向农民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收益分配权证等“四证”的经验做法。 11、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造。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12、健全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林木、农作物、农业机械、生产加工设备评估办法。积极鼓励有资质的社会资产评估公司参与农村资产评估。探索成立县级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农作物、农业机械等行业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资产评估工作。 13、积极拓展资产抵押渠道。积极探索农村各类产权抵押担保的途径和方式,允许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积极探索以承包土地经营权预期收益为质押的办法。鼓励在县一级设立农村产权抵押风险担保基金,降低银行的风险预期和抵押品处置的难度。鼓励有实力的村集体为农户提供担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有订单关系的农户提供担保,实体型的农民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担保。积极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估,分级确定担保额度,5万元以下的小额可实行无抵押物信用担保。 14、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取引导、财政补助、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推进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把土地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等纳入产权交易市场范围。制定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推进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门户中国站和产权建设,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进行。 五、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起来 15、鼓励发展家庭农场。抓紧研究制定不同生产领域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农业项目。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在财政、金融、税收、保险、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机械、农业设施等抵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积极争取国家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试点。大力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16、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进一步拓展合作内容,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支持农民在多领域、多项目开展合作,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转让、托管、租赁等方式开展土地合作。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制定全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标准,做好省级示范社监测和评定工作。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的教育培训。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促进合作社的实体化。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鼓励财政项目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投放,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逐年提高,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17、培育发展农业公司。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兴办形式多样的农业公司,鼓励农民自办农业公司,鼓励工商企业投入发展现代农业,尽快培育一批独立的农业经营法人实体。重点支持发展一批以“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要形式的产加销一体化综合体。以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依托,加快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提高农业公司经营实力。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设施。 18、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加快培养行业领军企业。大力抓好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入园进区,促进企业集群式发展。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培育品牌。鼓励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行“现代农业示范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密切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关系。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快引进国外农业新品种、新装备,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我省龙头企业走出去,开发境外农业,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 19、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一系列服务,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创新农业科技进步机制,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新格局。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组织从事农业公益。培育和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组织,减少审批环节,降低登记门槛。扶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防汛抗旱专业队、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队伍。完善农村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 六、积极推进农村创业就业机制改革,让农村劳动力活起来 20、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认真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在发放、税费减免、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改革工商登记管理制度,放宽登记限制,降低登记门槛。推行以“送教下乡”和“双带工程”为载体的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规模培养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继续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创业能力,促进千家万户闯市场。强化对农民创业融资服务,为农民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发挥老年技术人才作用,开展科技扶贫、智力援农活动。以扶持创业者、催生小企业为目标,加快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农村市场主体数量倍增。 21、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切实提高县城综合承载和吸纳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积极扩大“阳光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实施规模,着力打造特色培训基地,不断增强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切实抓好劳务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与劳务输入地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区域间劳务合作,巩固京津劳务输出市场,拓展与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合作。着力培育劳务输出品牌,打造一批市场认可、有较高知名度的劳务品牌。 22、积极发展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充分挖掘农村富余劳动力潜力,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发展。抓紧筛选确定一批适宜家庭手工制作的产品推荐目录,积极打造产品研发平台,鼓励规模企业与家庭手工业者合作开展产品设计与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特色手工业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家庭手工业取中国、中国和连锁等多种方式与知名企业合作,着力培养一大批手工业经纪人,推进家庭手工作坊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推进手工业辅导员队伍建设,把家庭手工业人才培训纳入人才技能培训范围。抓紧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加强管理和服务,推动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快速规范发展。 七、积极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创新,让农村流通活起来 23、健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中国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加快构建辐射京津、覆盖城乡、产销衔接的农产品流通中国络。改革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电子商务,创新产销对接方式,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建设直销中国点。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中心。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加快邮政物流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建设。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24、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中国络。统筹城乡商贸物流业发展,逐步形成以城市大型流通企业为龙头,县级重点流通企业为骨干,农家店为基础,经营互补、顺畅高效的城乡商品流通中国络。推进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和综合服务社建设,加快实现农村物流配送连锁化、规模化。启动农村流通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提升工程。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合法消费权益。 25、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通过职能、机制的再造,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积极争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基层供销社组织经营体制改革,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推进省、市、县级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大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参与现代农业经营。积极探索以各级社有资本为基础,吸纳社会资本,创办农村合作银行。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供销合作社向新型农民合作组织转变,逐步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合作社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的规模化水平。 八、积极推进金融下乡,让农村金融活起来 26、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县域中国点,扩展乡镇服务中国络,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和特点,建立适应“三农”需要的专门机构和独立运营机制。强化商业金融机构对“三农”服务能力,扩大县域分支机构业务授权,不断提高存贷比和涉农比例,将涉农信贷投放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和综合考评体系。加大涉农信贷投放,落实金融机构涉农增量奖励、农户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贴息等政策,实现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功能,保持县域法人地位长期稳定。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县域中小型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小额公司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管理政策,加快接入征信系统,发挥支农支小作用。 27、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民合作金融。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加强市、县(市、区)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监管,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8、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小麦、玉米、稻谷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争取国家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 九、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让城乡良性互动机制活起来 29、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类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剥离户籍制度的分配功能。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实行以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力推进健康卡一卡通。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探索实行在居住地申请低保制度。 30、积极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建立城乡资本、土地等要素平等交换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抓住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研究制定财税优惠和用地倾斜政策,鼓励引导城市工商企业向农村扩散、产业链条向农村延伸,依托其技术、研发、资本等优势,集聚农村土地、人力和自然,实现城乡产业互动融合。鼓励引导城市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向农产品优势产区转移。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加快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 31、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统筹城乡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2014年抓好3000多个重点村改造提升,并选择地方有积极性、村庄有条件、群众有意愿的中心村,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整村新建和联村并建,建设农村新型社区。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推动能源结构调整,降低污染物排放,支持和发展太阳能、地热、沼气、秸秆利用等新型清洁能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公用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规范运作,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积极争取国家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城乡计生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健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培育社区服务队伍,全面提高农村社区管理水平。 十、加强和改善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领导 32、完善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重中之重的指导思想,党委和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工作部署上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制定和资金投入上给予重点倾斜,在干部力量配备上给予重点加强。充分发挥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整合的作用,加强指导调度,及时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组织推动作用。 33、形成分工明确、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重点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明确任务,严格时限,强化落实。有关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林业、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国土、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快对农村各类资产的确权登记,指导推进各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金融办要会同各金融机构积极培育发展农村新型金融组织,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 34、组织开展深化农村改革试点。抓紧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选择一些具有典型代表性地区进行试点,鼓励地方、基层和群众先行先试,大胆探索路径和方法。各级要在现有政策、资金等方面对农村改革试点给予倾斜支持,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促进交流和推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要求,明确农村改革试点内容、试点范围和完成时限,分年度、分区域、分步骤推进农村改革工作。 35、加大政策法规支持力度。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支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法规体系。及时梳理和清理当前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相适应的各类地方性政策法规,抓紧做好修订完善工作。抓紧制定出台一批促进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加快出台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等重点农村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 3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基层党组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工程”、“双育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水平。深化“一定三有”机制,激励农村干部干事创业。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行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并向组务公开、经济合作组织事务公开延伸,完善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民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综治维稳组织“四个覆盖”,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行村代会常任制,实行“党组织领导、村代会(村民会议)决议、村委会执行、村监会监督”的村治新机制。深入开展以抓矛盾纠纷化解、抓信访问题解决、抓社会治安防控、保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三抓一保”活动,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零下40℃极寒天气山里百姓如何出行?
1.是否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园)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是否有1名副校(园)长分管安全工作。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变动后,是否及时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是否根据《灵宝市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手册》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安全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图是否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
3.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和“条块管理、逐级定责”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承担的安全工作职责,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4.是否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一日巡查制度,巡查人员及分工是否明确,巡查记录填写是否认真完整,隐患台账是否健全。是否按《灵宝市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手册》要求,每学期层层签订各类安全工作责任书。是否与家长签订交通、防溺水等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5.每学期初学校是否制定了年度安全工作和安全工作行事历,每学期末是否总结安全工作。每周学校召开教师例会时,是否安排安全工作、学习安全生产文件,有无文字记录或资料。每月学校班子是否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工作,解决了哪些具体问题,有无会议记录。
6.是否及时将安全会议记录、会议通知、检查记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台账及安全文件、制度、、活动开展情况等文字、音频资料收集归档,妥善保管。
7.是否建立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教师是否熟知这些应急预案。是否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地震、火灾、洪水等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中小学每月不少于1次,幼儿园每季度不少于1次)。
8.是否建立门卫、消防、交通、宿舍管理、食堂管理、实验室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值班巡查等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在相应位置张贴公示。
9.是否建立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值班护岗制度,值班人员安排及职责是否明确,是否配备2名以上教师和保安执勤护岗。
10.是否按规定开设每月不少于1课时的安全教育课,课表、教案、教材、教师安排是否到位。
11.是否按要求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否涵盖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用电、防拥挤踩踏、防煤气中毒、特种设备安全、中毒、伤害、性侵害、反欺凌、反校园暴力、反恐怖行为等内容。
12.是否开展安全主题班会、报告会、家长会、演讲比赛、专题讲座、安全手抄报等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13.校园橱窗、版面是否有安全宣传内容,校报、学校网站是否设立安全宣传专栏。秋季开学是否组织学生观看开学第一课。
14.“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安全教育月、“119消防日”,是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有无详细的文字和记录。
15.是否组织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无培训记录。上级开展安全培训、安全检查时,是否按要求及时安排教师参加。
16.是否督促锅炉工、炊事员、门卫、水暖电工、校车司机等特殊岗位人员到专业部门接受规范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17.是否做好卫生、疾病防治教育。是否提醒学生做好体检,并提供准确信息。
18.是否按规定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是否建立师生心理问题排查化解台账。
19.心理咨询室是否经常使用,是否有文字、等档案资料。
20.是否开展“校园欺凌”排查治理,档案资料是否齐备。
21.是否建立教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是否为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提供方便。
22.是否建立问题学生档案,在保护学生隐私前提下开展心理疏导、帮扶工作。
23.学校、班级是否定期组织家长召开安全教育培训会,向家长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提出要求。
24.是否及时下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和《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是否及时收齐回执,并做好存档。
25.是否利用短信、校讯通、微信等平台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管。
26.学校安全保卫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专职保安人员是否按标准配备。保安是否有独立的门卫室。安保制度、保安信息是否上墙公示。
27.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领导带班、教职工24小时值班、定时查铺制度。
28.来访人员登记是否规范;物品收发登记是否规范;学生课间离校登记是否规范;保安巡逻、值班记录是否规范。
29.防护器械(橡皮警棍、钢盔、防割手套、防刺背心、防护钢叉、警哨等)是否按标准配齐;保安着装及器械佩戴是否规范;防护器械使用功能是否正常。
30.校门口监控拍摄角度是否全覆盖,图像是否清晰;校园内部重点部位(校门口、学生公寓、教工住宅、财务室、实验室、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仓库、操场、楼道、重要出入口、周边复杂路段等重点场所)是否安装监控设备;每个监控点布局是否合理,设备功能是否正常,监控图像存储时间保存是否达到30天,回放是否能准确调取;校园围墙是否安装监控或防入侵系统。 技防设施使用、维护及更新记录是否完整。门卫室是否安装一键式报警器,是否与110联网。
31.建筑、场所是否通过消防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含备案抽查),是否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及用途。是否制定消防安全整改规划。
32.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
33.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4.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修订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对全体员工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35.学校微型消防站是否按标准建立;人员、器材、制度、经费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具备一定的消防能力;配备的器材是否会用,是否正常应用。
3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正常完好;是否按标准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使用正常。
37.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每年是否进行一次全面检测;食堂操作间与餐厅等学校建筑重点部位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38.建筑、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学生、教职员工宿舍直通室外的门是否上锁。防烟、封闭楼梯间是否畅通,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正常。
39.室内举行大型活动前,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建立责任制,确保万无一失。
40.学生宿舍消防与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建有影响安全逃生的铁栅栏门、防盗窗、隔断等。
41.学校是否建立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有专管人员进行管理。 专管人员是否熟悉学校的各类电线路,有无定期巡查记录。
42.学校电器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是否指定专业人负责。专业人员是否持有电力入网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是否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43.学校范围内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线头裸露、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等现象。校园线路是否穿管保护。空调机(室内外)、电风扇吊挂是否坚固,灯具能否正常使用。
44学生宿舍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电炉、电褥子、电水壶、热得快等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接电线、改装电路。
45.配电室的门、窗是否向外开,是否配有挡鼠板、钢丝网等防小动物进入的设施,房顶有无漏雨、渗水现象,内、外照明是否完好,室内通风是否良好。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明显标志,无杂物,进出线孔洞密封良好。
46.用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安装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天然气设备是否有专用操控室,是否具有防火、防雨(雪)功能,操作工具是否齐全。天然气操作室是否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和台账。
47.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是否固定专人负责,使用明火结束后,是否清理现场。
48.学校是否存在易燃彩钢板建筑设施。建筑、场所的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后,是否制定整改,如何落实,何时落实。
49.建筑内部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
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标准要求。
50.场地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合格、齐全、规范。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水头。消防箱出水是否有正常的水压。是否有规范、合格的消防通道和消防门。疏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活动的应急预案。
51.食堂是否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许可证是否过期,证件、地点、法人是否相符。
52.食堂操作间是否有监控设施,运行是否正常,与教体局网络中心和食药监局是否并网,达到“明厨亮灶”要求。
53.食堂操作间、储藏间、餐厅等部位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54.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健康证是否过期。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着装,佩戴帽子、口罩等,是否干净整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大门过道是否畅通。
55.是否按照“生进熟出”的要求,做到从食品原料到成品之间流程不交叉。砧板、刀具是否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使用。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是否分池清洗,并有明显标识。
56.场所内是否有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门窗是否设置防蝇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有通风换气设备。
57.是否有加盖供货商公章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是否有供货方开具的购货票据。是否有食品原材料购台账,是否详细记录原材料购情况;是否将购货票据有序粘贴于专用粘贴本上。米、面、油等主要原材料是否定点购,是否签订购供货合同,是否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58.食品是否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存放;有无“三无”或过期、变质原料;食品原料是否定点存放,有标识,做到先进早出;是否存放杂物。生、熟及半成品是否分开存放,标识明确。
59.是否做到成品都留样,每份不少于100克,保留48小时,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有相关登记;留样柜是否按规定上锁。
60.消毒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并正常使用;保洁设备是否封闭、内部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是否分开放置。
61.水质是否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年)标准要求。是否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清洗记录是否齐全。供水房是否干净整洁。
62.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是否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使用的饮水机是否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是否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对饮水机是否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是否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记录。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是否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3.是否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自备井是否每学期做一次水质监测,是否有监测报告。是否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64.学校周边餐饮门店有无违法经营行为。有无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场所和摊点。学校周边有无占道经营的小食品摊点;学校是否取措施劝阻学生从小食品摊点购买物品。
65.校舍是否处于地震带,是否临近滑坡体;校舍毗邻场地是否有危险场所,如输气输油管、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品等;排水系统是否通畅,现有防洪标准、历史洪水淹没情况;校舍所处地带是否在铁路、道口、临河、临崖附近。
66.校园建筑是否符合校安工程抗震要求;是否存在危房。
67.地基是否牢固,是否受周边新建建筑的影响,有无变形塌陷现象。柱体有无倾斜、变形、裂缝;有无混凝土脱落;有无钢筋裸露、锈蚀。
68.楼顶是否有堆积物、是否有可能坠落的物体,有无开裂、塌陷、漏水、下水口阻塞等现象,楼顶有无杂草杂物,通往楼顶的通道是否有防止人员进入的封闭措施,是否有安全警示。
69.天花板是否有渗水;天花板粉刷是否有脱落;日光灯、电风扇是否与天花板连接牢固。墙体是否开裂、倾斜;墙体粉刷是否有空鼓、松动、脱落。地砖是否防滑;地面是否空鼓。
70.楼梯防滑砖、防滑条有无脱落;楼梯地面有无裂缝、踏步有无损失。铁艺围栏是否牢固,有无破损等。钢制雨篷与建筑主体连接是否牢固,有无生锈;棚顶是否有松动;材料是否有老化。
71.在校园设施新建、改扩建项目、整理环境中,使用劳务人员高空作业时,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购买安全保险,是否督促戴安全帽、系安全带,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72.建筑室内灯具、吊扇、黑板、电开关以及悬吊在墙壁上的视听器材、教具等是否安装牢固,空调外机和楼房上的大型展板、标志、霓虹灯、钢体字等是否牢固。
73.门窗安装是否牢固,玻璃有无松动、掉落、摇晃、开裂、开启不畅等现象;窗上安装防盗网的,是否有损坏、铁丝外突等,是否符合消防应急逃生要求。玻璃幕墙是否牢固、玻璃是否有裂纹。
74.楼梯栏杆高度是否达到1.1米,外廊栏板高度是否达到1.1米;外观有无破损,是否牢固;铁质和不锈钢栏杆有无断裂现象,水泥栏杆有无裂缝、混凝土剥落及倾斜现象,木质栏杆有无腐烂现象。
75.宿舍楼梯口和走廊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安装卷帘门或铁栅栏。
76.旗杆是否牢固,有无倾斜、松动、晃动等现象,滑轮是否坚固。路灯是否可以正常工作;安装是否牢固,灯罩有无老化;灯杆是否坚固安全。屋面避雷设施是否安装到位;有无经过气象部门年检。校园内排水系统是否通畅,是否每学期进行2次疏通。
77.室外乒乓球台:台面是否有较严重的晃动;底座处是否牢固扎实;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是否适合学生体质。
78.游乐设施及运动场地围护网的支柱、臂柱、立柱等是否存在生锈腐蚀、损坏、开裂、断裂等现象;螺丝是否有松动现象;底座是否牢固;底座或植埋处是否牢固扎实;电焊处是否有裂开现象;晃动现象是否严重。
79.跑道、足球场地、篮球场地、排球场地等地面是否平整;煤渣地面、泥地面是否有块石或明显突起的石块;跑道的内外突沿是否有破损及缺少的现象;高低不平现象是否较严重;水泥地面、塑胶面是否有大面积开裂;场地周边排水沟、窨井(雨水井、电缆井等)盖板是否牢固、损坏、缺少。
80.合唱台是否牢固(大型活动时);演出搭建的道具是否牢固;灯光、悬持物等是否牢固;电线是否老化,是否超负荷运行。
81.是否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书;是否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是否有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有电梯年检合格报告。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现场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
82.是否有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书;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司炉工上岗证。是否有锅炉检测合格证。
83.年度检查、全面检查和耐压试验检查是否及时,记录是否完备。压力容器的铭牌、漆色、标志及喷涂的使用证号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露、损伤等;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
84.实验室是否建立有具体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明示;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各项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85.实验室、仪器室的用电线路是否符合国家实验室建设安全要求。实验室是否有电源、水源总控开关,实验结束是否及时关闭。每个实验室、仪器室是否配备干粉灭火器;化学实验室和药品室是否准备有灭火沙。
86.每学期初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严格执行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使用办法(购买、运输、验收、销毁、安保)。是否每周检查黄磷、钾、钠、二氧化碳、溴、过氧化氢、硝酸银、浓硝酸、苯酚等特殊试剂的存放条件。危险化学药品是否按规定存放,落实双人双锁制度。
87.是否制定实验器材使用制度,严禁学生代领实验器材,严禁学生实验操作过程中教师脱岗,是否取措施防止学生带走实验器材及药品。实验前是否准备好急救器材、急救药品、急救预案。实验前是否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应急训练。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时是否认真填写《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登记簿》,做好使用记录。
88.是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随车照管人员,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校车运行线路、站点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89.是否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是否存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是否存在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是否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90.是否建立校车和驾驶人档案;校车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安全带等安全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是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校车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否购买校车承运人责任险。
91.是否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并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校车载人是否超过核定的人数和核定的时速运行。是否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接送学生。
92.是否有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的副驾驶座位是否安排学生乘坐。随车照管人员是否履行维护学生上下车秩序、监督驾驶人精神状态、清点学生数、检查安全带、确认学生离车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职责。是否开展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培训。
93.幼儿园是否制定安排学生乘坐校车的相关制度、针对交通安全和文明坐车的安全教育制度并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94.学校周边在建工地是否设置安全隔离带和警示标志。有无单位或者个人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的情况。
95.学校是否在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安排班子成员和值日教师在学校门口执勤。
96.校园道路是否有限速标志,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有无警示标志;安全标志是否脱落、损坏或褪色。学校门前道路是否根据需要设置了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人行横线、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
.学校门前是否设置禁止学生乘坐农用三轮车、二三轮摩托车等非营运车辆警示标志,是否安排教师现场劝阻学生搭乘非营运车辆,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或车辆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情况。
98.学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有无网吧和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的各类游艺场所。校园周围50米有无歌舞厅、卡拉OK厅等各类歌舞场所。学校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兜售违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摊点。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有无**站点。
99.在安全设施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办了哪些实事、投入了多少资金、收效有多大。
100.是否建立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是否建立安全工作问责奖惩机制;对不重视安全工作,出现责任事故的人员,在教师节表彰、推荐先进、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是否实行问责。
24日,冰城哈尔滨最低气温已降至零下37摄氏度。在室外呆上几分钟,人们就能感受到刺骨的寒冷。路上的行人裹得严严实实,行色匆匆,有的睫毛上都结了冰。 20日,黑龙江省气象台发布寒潮预警,预计20日至26日,“极寒天气”席卷黑龙江。该省大部分地区最低气温降至零下30摄氏度以下,其中大兴安岭、黑河、伊春等地部分地区预计低于零下40摄氏度。
在极寒天气里行驶在茫茫林海的6245/6次(齐齐哈尔——古莲)旅客列车内外都披上了银装。6245/6次旅客列车途径67个小站,很大一部分小站在地图上未标注,为大兴安岭山区的百姓提供出行服务,区段最低票价只有1元钱,是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开行的公益慢火车之一。
6245/6次旅客列车开行时间长又驰骋在极寒之地,该车的乘务工作要比其他运行列车辛苦,每位乘务员均需要练就为车辆和旅客御寒抗寒的技能。列车用25B型车厢,车厢配有燃煤锅炉,每隔20分钟需要乘务员给锅炉添媒,保证锅炉水温达到70摄氏度以上,保证车内温度在16摄氏度左右。
为了让车厢防寒保暖,乘务员在冬季运行用前已经用塑料布给车窗加封,凡是漏风的地方如洗脸池、地漏、厕所都增设了防寒胶堵,列车开门处增设防寒垫。
针对冬季车厢结霜结冰的情况,乘务组自制铁铲,专除疑难地区,预防旅客受伤。列车长鲁文光告诉记者,自制的铁铲最好用,特别是在清理厕所的时候。“列车的厕所是直通式便器,一到冬季,寒风会顺着桶往上灌,便器内的污物很快就会结冰,冻在桶上,这对厕所卫生的清洁是一项重大的挑战。为尽可能给旅客提供干净的如厕环境,每个小站到站前,乘务员都用温水冲浇一下蹲便器,停站后再用自制工具通便器。这是我们多次实践总结的经验,用热水厕所有异味,用凉水就直接冻上了。”
“这几日气温骤降,有时还伴着一场又一场雪,列车站点停靠密集,有些区段不到10分钟就一个站。乘务员要打扫车厢,整理行李架,组织乘降,烧锅炉、清灰,清除门头积雪,清理厕所,大冷的天他们常常干得满头大汗。”列车长鲁文告诉记者。
6245/6次旅客开行了40年了,是山里百姓雪天出行最安全的方式,该趟车是公益民生列车,重要时刻是山里百姓的生命列车。张姓旅客告诉记者,“自己的女儿生病,就是乘坐这趟列车去的漠河的医院,只要6245还能安全准时跑着,我就继续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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