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灾害防治

2.基于北斗卫星的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时传输技术

3.地质灾害预警有几种

4.RS 和GIS 的区别。。。 检测灾害的是哪个..

5.gps技术可用于地质灾害监测

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平台_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平台厂家有哪些

地质灾害简称地灾。是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

地质灾害在地球内动力、外动力或人为地质动力作用下,地球发生异常能量释放、物质运动、岩土体变形位移以及环境异常变化等。

地质灾害都是在一定的动力诱发(破坏)下发生的。诱发动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为的。据此,地质灾害也可按动力成因概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

地质灾害是危害人类生命财产、生活与经济活动或破坏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资源、环境的现象或过程。

地质灾害监测(威海晶合)包含在地质灾害评估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对地质灾害的活动程度进行调查、监测、分析、评估的工作,主要评估地质灾害的破坏能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发生概率及发展速率的确定方法,危害范围及危害强度分区,区域危险性区划等。

地质灾害防治

史彦新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河北保定,071051)

摘要本文介绍了一种开放式地质灾害监测系统的构建方案。首先简要叙述了开放式监测系统的概念,随后从监测系统的形成、硬件组成和软件设计3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突出了监测系统开放、灵活的特点。

关键词开放式系统 地质灾害监测 地质灾害预警

1 前言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多学科交叉、应用性强、不断发展变化等诸多特点,随着高新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也有了很大发展,系统化、网络化的开放式地质灾害监测系统成为地质灾害监测发展的必然趋势。

所谓开放式监测系统,即采用开放的结构模式,采用统一标准或协议的一种软件或硬件的平台。在硬件方面,只要符合统一标准的模块,都可以接入该系统;在软件方面,运用模块化编程技术,结合模糊数学、专家系统、人工神经网络、小波分析等先进理论,根据不同的监测模型,采取不同的算法,并制定统一的通讯协议,实现对各监测模块的管理、监测数据的采集、监测信息的远程传输、系统通讯等功能[1]。

最近在地质灾害预警关键技术方法研究与示范项目中,项目组在构建地质灾害监测系统时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在巫山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站建立了基于钻孔倾斜仪深部位移监测、GPS地表变形监测、TDR滑坡位移监测、孔隙水压力监测等手段的开放式地质灾害监测系统。该监测系统可实现一天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数据可以从现场发送到数据处理中心,及时获得监测结果,并实时发布[2]。

2 监测系统的形成

目前常用的地质灾害(滑坡)预报方法,多为对位移监测数据序列进行数学方法处理,作趋势性外推,这种处理方法受监测点选择的随机性和多种相关因素的综合影响,准确性较低,在实际应用中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为了提高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必须对灾害体进行多手段、全方位的监测,对监测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对地质灾害机理的深入研究,国内外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方法已逐渐向系统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监测内容、方法、设备日趋多样化,不只局限于对位移的监测,且已涉及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的监测及地温、地声、射气浓度等地质灾害间接因素类的监测。只有对灾害体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极大地提高监测的有效性与准确性,为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因此,为了全面了解灾害体的位移变化情况及其他特征值,如孔隙水压力等,在巫山监测预警示范站构建了一套开放式地质灾害监测系统,该系统对几种监测仪器进行集成,从地表位移、地下位移、孔隙水压力3个方面对灾害体进行监测,完成各监测模块的管理、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为综合分析处理及实时发布监测结果奠定了基础。

3 监测系统的硬件组成

该监测系统在巫山监测现场安装有4种传感仪器,4个监测模块分别是:

(1)固定式钻孔倾斜仪,监测钻孔内地下形变位移;

(2)TDR滑坡位移监测仪,该仪器由自行研制,监测钻孔内形变位置与位移;

(3)孔隙水压力监测仪,该仪器由自行研制,监测钻孔内土体的孔隙水压力;

(4)高精度GPS,监测地表相对位移。

用于数据存储、仪器管理及信息传输的是我们自行研制的TDR滑坡位移监测仪。该仪器既完成本模块的监测任务,又兼当整个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装置。其采用开放式工业控制的设计思想,以Windows作为操作系统,采用RS-232进行数据通讯,对各监测模块进行管理,完成数据的采集、存储,最后利用GPRS无线传输技术,将监测信息远距离传送到数据处理中心,存入上位计算机中,在数据处理中心完成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处理,并实时发布监测结果。

该监测系统的硬件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开放式地质灾害监测系统硬件结构示意图

4 监测系统软件设计

4.1 各监测传感模块自控软件设计

各模块自控软件将控制模块的定时工作和通讯协议的建立。各模块自控软件相对独立,分头设计,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算法,完成监测、采集任务,同时负责本模块通讯协议的建立。

4.2 制定标准的通讯协议和特定的数据格式

通讯协议是现场监测传感仪与数据采集装置及数据采集装置与数据处理中心沟通的桥梁,当数据处理中心需要查看各模块的监测数据及设定监测参数时,均需通过数据采集装置,按照通讯协议上传下达。

针对地质灾害监测的实际情况,采用了主从机通讯方式,将数据处理中心计算机作为主机,监测系统的数据采集装置作为从机,实现一发一收联机通讯。在设定协议中,制定了4个字节的控制状态字,其中第一个字节是前端站点呼叫控制字,保证每个站点上数据的独立性;第二个字节是设备号控制字,能准确地调用各个监测模块的监测数据;第三个字节是读写控制字;第四个字节是握手应答控制字,呼叫并握手成功后,主从机之间即能相互传送或接收数据。传送数据过程中,设定一个表头文件。在表头文件中,首先用1个字节表示仪器设备号,再用5个字节表示数据时间,然后用3个字节代表点号、孔号和孔深,最后用8个字节存放监测数据。另外在修改各监测传感模块的参数时,可以通过主机发送一个配置文件(*.dat)到从机,从机(数据采集装置)接到这个配置文件,就会自动地去修改仪器参数,使各监测传感模块按设定方式采集监测数据。

通讯协议简述如下:

当监测系统启动通讯程序后,接收数据处理中心的命令并按以下格式进行数据字头文件的上传。

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技术方法论文集

当数据处理中心下传监测参数时,以配置文件的方式进行通讯,系统接收命令后,按数据字头文件格式下传给各监测传感模块。其中的第2、3项改为下次监测的启动时间,第7项改为时间间隔,各监测传感模块接到指令后,其自控软件会控制监测仪按设定方式进行工作。

5 结束语

以上所述的开放式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已在巫山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站项目中得以实现,运行效果良好,并且随着示范站的建设,基于其开放式的结构模式,会有更多的监测模块接入到该监测系统中,使其技术更加成熟,功能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张青,史彦新.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仪器的前景展望.环境与工程地球物理国际学术会议,2004,6

[2]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技术方法研究所.地质灾害预警关键技术方法研究与示范项目设计书,2002,11

基于北斗卫星的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时传输技术

由于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常常涉及矿区群众的移民搬迁等,与矿区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这里介绍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内容,以便进一步与和谐矿区建设相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

(一)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内涵

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政策

当前,我国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法律文件依据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令第394号)和《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2003年出台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性法规。该条例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原则、主要法律制度,提出了防灾措施,确立了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该条例主要确立了如下三项原则:一是"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三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了以下五项主要的法律制度:一是地质灾害调查制度。确立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二是地质灾害预报制度。确立了发布机构和预报内容。三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四是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五是与建设工程配套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时"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还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采取的五项防灾措施:一是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公布实施;三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公布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四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五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2011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全面系统地指导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对于构建地质灾害新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决定》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属地管理的原则;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综合防治地质灾害的原则;专群结合、群测群防的原则。拓展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原则,丰富了地质灾害防治的思路。

《决定》还提出了“各地区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表扬奖励。”《决定》最后一节的内容,实际上指明了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努力的方向。

办公厅随后又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2012年,同意印发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并在第二十六条中第三节专门论述“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并要求:“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对滑坡、泥石流等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示范,开展重要城市和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成效和相关措施

我国地质灾害形势虽然严峻,但已经开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斐然。2006年以来,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200多起,临灾转移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员20多万,防灾减灾效果明显。首先,我国地灾防治工作在制度建设、体系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法规规章体系初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陆续颁布和出台,各省(区、市)和大部分易发区的市、县均发布实施了应急预案和防治规划,资质管理、信息报送和应急响应等均有章可循。其次,完成了202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三峡移民工程、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以及青藏铁路、西气东输等国家重点工程的地灾评估取得实效;建起1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院、32个省级监测总站、233个市级监测分站和166个县级监测站,建起了一只10多万人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已建成866个“十有县”,“万村培训行动”和“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了300多万人,基层“五到位”宣传活动培训了10万人;完成汶川、玉树地震次生灾害排查等多次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中央和地方财政都大幅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这些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各地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的探索,出台一系列文件,尝试运用新思路、新方法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涌现出许多地质灾害防治典型经验。比如针对普遍存在的治理资金不足问题,各省探索使用不同方法,通过从财政、土地、余留矿产资源、金融、景观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以吸引社会资金开展地质灾害治理。探索过程中,还形成了许多良好的治理模式,例如广西的“梧州模式”、安徽的“后湖模式”等治理模式都获得了显著成效。不仅如此,形成了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五条线建设”和“十有县建设”以及乡镇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工作”等良好的思路和经验。通过探索治理,各省区获得了丰富的治理经验,并对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建议

1.构建“治建统筹、项目拼接、灾利捆绑、公商并举、顺势而为、造福多方”的综合治理新机制,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进度

地质灾害隐患点往往聚集了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基础设施、市镇民宅等多种资源、多方面的保护需求和多向度的建设目标,各地应该根据本地实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各种激励引导政策规定,挖掘各种资源的资本价值,整合各方面的需求,统筹各个部门的建设规划和经费,与其他建设开发项目结合起来,既可以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为其他事业提供地质环境安全的发展空间,也可以在进行建设开发过程中,顺势而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各地都应开拓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治建统筹、项目拼接、灾利捆绑、公商并举、治灾兴利、多方共赢、多目标统筹规划的地质灾害工程综合治理的新机制。

“治建统筹”,就是要将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与经济社会建设活动,如扶贫开发、下山脱贫、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文化旅游、市政工程建设、城市景观美化等予以统筹,以“建设式治灾模式”治理地质灾害。

“项目拼接”,就是要将地质灾害治理专项项目与其他部门的项目,如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治理项目、山洪治理项目、公路铁路机场建设项目、环保工程项目、生态建设项目、保障安居工程项目、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农村水改项目等,进行拼接,以“部门项目拼接模式”一并实施,既治理地质灾害,又可以在地质灾害区发展其他部门事业。

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影响范围内,存在可以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或者游览休闲景观资源的,可以将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要求与资源开发权益捆绑——即“灾利捆绑”,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附带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要求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景观资源经营利用权,或者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余留矿产资源开发、游览休闲景观开发等其他项目进行捆绑,以“土地建造治灾模式”、“土地复垦整理治灾模式”、“房地产开发治灾模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治灾模式”、“采矿治灾模式”、“旅游开发治灾模式”等方式进行运作,吸引社会资金,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

“公商并举”就是发挥公共公益工程与商业治理模式各自的功能和优势,能够利用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治理的尽量以商业模式运作,否则以公共投入、公共工程、公益事业的方式进行。

2.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纳入政府规划,作为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建立“财政支持、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应搬尽搬、群众获益、择地发展”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机制

避让搬迁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途径,各地应加倍重视,积极实施。凡经过调查评价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在技术上不可行、经济上不合理的,应制定方案,对隐患区及其影响范围的居民,尽快做到合理避让,应搬尽搬。各地应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作为重大公共工程、公益工程、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做好做实。各地要出台相关政策,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与各级政府推动的区域发展、新农村建设、产业培育、生态移民、下山脱贫等社会经济重大举措结合起来,统筹解决。各地要积极建立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公益基金和社会捐助机制,并积极争取各种公益慈善机构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的资金支持。各地还可以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与宅基地复垦、土地整理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将部分收益反哺老百姓,真正使其搬得出、稳得住。

各地要制定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管理办法规范避让搬迁行动。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申报、审查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经费的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在进行生态移民、下山脱贫、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负责好避让搬迁项目的组织管理。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房用地,各地可以从建设用地指标中切块,增列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建设用地专门计划指标,并简化用地项目审批程序,安排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建设用地,切实解决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落地难的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选择要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多的地区倾斜。在避让搬迁和补偿安置上,必须以政府为拆迁主体,做好民意征求工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实施的社会风险、资金风险和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充分的论证。坚决防范查处假借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实施强拆强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结合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项目,要确保项目操作符合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城乡增减挂钩制度的相关规定。

3.建立“府地联建、各方动员”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乡、村、组及其学校、医院和小、微企业。由于人才、技术、队伍建设、资金和设备物资不足,我国各地的市、县、乡、村、组及其学校、医院和小、微企业往往是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政府应尽快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府地联建”的方式建立应急中心——市、县政府与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的地勘单位、地矿工程勘察设计院等联系联合建立市、县级应急中心,市、县级政府提供工作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作补助经费,联建的地勘单位应向市、县应急中心派驻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长期或者汛期驻市、驻县,负责应急中心的技术工作和培训。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村、组及其学校、医院和企业都应该积极动员起来,成立各自的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储备应急物资,建好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在县级应急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应急演练。市、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及编制的应急预案要主动将当地驻军、武警、消防支队、民兵等纳入应急救援体系,明确当地驻军、武警、消防支队、民兵的应急救援任务、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标准和应急演练要求,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府地联建、各方动员”的方式建立应急指挥有力、应急技术支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强、应急物质设备充足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能力。

4.建立“技术援助、服务外包、全职监测、补助奖励”的农村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农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能力

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的关键是解决好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费短缺的问题。各级政府应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援助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服务外包制度,积极建立财政支持的农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援助补助专项基金,鼓励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房、修路、工程建设等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监理等开展技术援助。各省都要制定措施,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援助社会责任及其责任地域、工作任务等。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应该完成一定量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没有完成技术援助任务的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承担各级财政投入的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任务。各级政府也可以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服务工作外包给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各地要积极建立农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汛期全职监测员队伍,出台农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经费补助和奖励办法,对群测群防员每年给予一千元以上的补贴、通讯费,免费配备手机、监测设备、保障器材等,提高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实效。各地还应该在汛期结束后,对监测员的监测情况进行评优,设立奖项,对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5.构建“财政投入引领,经济政策激励,商业融资支持”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增强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保障

地方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协调,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各地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和可持续发展费等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财政专项。利用废弃矿山余量资源吸引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要免除资源税。各地还应积极争取国际和国内商业贷款,探索通过BT,BOT等商业融资模式解决资金问题。

6.尽快建立“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和地质灾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为核心的社会补偿救助机制,完善地质灾害灾后社会救助体系

各地应尽快研究建立以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和地质灾害救助公益基金制度为核心的地质灾害社会救助机制。地质灾害保险具有分担地质灾害风险、进行经济补偿、实施社会救助、科学评估损失的作用。各地要出台地质灾害保险机制建设鼓励政策,建立财政支持的地质灾害保险基金,鼓励引导保险机构设立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险种,增强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意识、能力和地质灾害救助能力。地质灾害保险既可以设计为独立险种,也可以将地质灾害保险与农房保险、农业保险、自然灾害保险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险种开发。地质灾害保险制度建设的核心是要建立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强制责任保险和以房屋、耕地、园地、人身为保险标的的地质灾害伤害损害保险。各地要积极研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公益基金,为社会各界的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慈善捐助提供平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捐助救助服务能力。

7.建立“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共同负责、分工分片包干”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体系,明确相关机构人员的防治领导责任

各地要出台政府文件,明确政府及其各个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机制的构建。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制度、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和年度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认定办法,建立地质灾害专家论证制度。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点挂牌督办制度。

地质灾害预警有几种

一、内容概述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基于北斗一号卫星系统的地质灾害监测示范工程”的目标是在传统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基础上,利用“北斗一号”卫星系统作为信息传输系统,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区和地震带作为示范区,建立我国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地应力实时监测系统,提高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效率和预警能力。

图1 系统总体结构框架示意图

针对我国地质灾害监测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北斗通信系统的研究、数据采集仪的研制、信息系统的开发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图1)。

1)设计并研发了基于北斗一号卫星的通信系统,包括通信接口的定义与规范以及通信协议的制定,最终实现了自报式传输实时数据、查询式传输历史数据、交互式查询工作参数以及交互式设置工作参数的功能。

2)根据地质灾害监测的实际情况,对北斗用户机的通信控制器、运行环境要求、供电系统以及防雷性能等方面进行了野外适应性改造,使其更加适应野外运行环境,保证数据传输的稳定、安全、准确。

3)自行研制开发了6类数据采集仪,分别为JCHT数据采集仪、BDDZ3000-X数据采集仪、CR1000数据采集仪、GH数据采集仪、SMARTDATA数据采集仪、JL-1数据采集仪,用于各监测示范区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采集以及与北斗传输系统的联通。采集仪研发中同时兼顾了北斗通信与ZIGBEE、GPRS和GSM等无线通信的联合运用,以适应灾害监测数据在正常状态和应急状态的数据传输需要。

4)开发了基于北斗一号卫星系统的信息系统,包括总中心软件和各示范区分中心软件,总中心软件可监控各野外监测站运行状态,还实现了地质灾害监测站管理查询、监测设备管理查询、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存储和分析处理等功能;分中心软件除实现了监测数据的查询、存储和分析功能外,还可以根据数据传输情况自动补发数据、设置监测站参数和前端监测状态的控制等,实现对野外监测站点的远程监控。

在以上关键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建成了东部地面沉降监测、典型区域滑坡监测、三峡库区滑坡崩塌监测和地震活动带地应力监测四大类,包括上海、三峡库区、四川雅安、汶川地震区等13个地质灾害监测示范区,安装了82套基于北斗一号卫星系统的野外监测设备。整个地质灾害监测系统按照监测站、地区级和国家级的三级管理模式运行,该自动化地质灾害监测示范系统是目前国内覆盖范围最广、涉及地质灾害类型最全、监测传感器种类最多的自动化监测系统。四大类13个监测示范区的建设对地质灾害监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为进一步的国家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应用范围及应用实例

本项目的研发成果在上海、三峡库区、四川雅安、汶川地震区等13个地质灾害监测示范区进行了应用(图2),安装了82台套地质灾害监测、传输设备,实现了各示范区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实时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图2 建成的树坪滑坡监测站

本项目成果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灾领域有较广的应用前景:以北斗一号卫星系统作为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传输方式,开辟了一条新的数据传输途径,是对传统传输方式很好的补充。它证明北斗卫星通信是地质灾害监测数据传输手段中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特别是在山区、边远地区,北斗卫星通信是有效的自动化传输手段;在某些应急情况下,北斗卫星通信可能是唯一的传输手段。本项目的成功建设为在全国地质灾害监测中推广运用北斗一号卫星系统奠定了工程和技术基础,并对建设基于实时监测技术的我国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网络和应急救灾起到了示范和引导作用,可以更好地为政府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决策的技术支撑。

三、推广转化方式

本项目是北斗一号卫星系统在地质灾害领域的首次应用,得到了专家和同行的普通认可,获得了2009年度中国十大地质科技新进展称号和2012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二等奖。近年来,四川雅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多次接待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同行进行学习、交流,起到了较好的推广、示范效果。

技术依托单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联系人:周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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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 和GIS 的区别。。。 检测灾害的是哪个..

地质灾害预警有五种,分别为巨灾、大灾、中灾、小灾、微灾,按照未来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来划分。

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主要分为五大等级:

一级:提醒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启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巡查。

二级:提醒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预报预警时间内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4小时监测。

三级:注意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预报预警时间内启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并24小时监测;采取防御措施,提醒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以防天气突然恶化。

四级:预警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大。启动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居民临时避让方案;暂停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户外作业,各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准备应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转移危险地带居民,密切注意雨情变化。

五级:警报级,24小时内,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启动不稳定危险斜坡威胁区居民临时避让方案;紧急疏散灾害易发地点附近的居民、学生、厂矿、企事业单位人员,关闭有关道路,组织人员准备抢险。

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第十五条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第十六条 国家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第十九条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gps技术可用于地质灾害监测

GIS通常会和RS结合来使用。

GIS和RS结合可以用来进行灾害监测,比如常见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森林防火监测系统、地震预警系统。举例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其一般原理是,将RS获取的卫星存入GIS影像库,并通过GIS系统提供的功能对进行处理、解译、人工判别、人工智能分析,再对比不同时期(比如半年前)的影像内容来判定某一地区的地质表面是否发生变化、发生了多大变化,并将其量化到GIS系统,GIS依据这些数据并结合相关的处理模块来实现某一地区是否会发生地质灾害的监测。

gps技术可用于地质灾害监测是因为能够精确定位。

对规模大、危害严重的灾害点原则上是采用专业设备监测,专业设备监测法指机械—电子位移传感器观测法、精密大地测量观测法(视准线法、交汇法)、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观测法,一般只用于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的精密测量。

在某些情况下,GPS还不能完全替代常规测量手段,同样,在地质灾害防治中也不可能完全替代测斜仪、裂缝位移监测仪等监测手段。但是,GPS以其时效快、操作简单、直观性强等优点必将在地质灾害预警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地质灾害监测其他方法:

一般点用目视监测和简易观测。

目视监测主要指定期或不定期地人工巡视地质灾害点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微地貌、地表植物、建筑物标志的各种细化。

常规简易监测方法指用排桩法,三角桩法和建筑物裂缝观测法测量地表位移和裂缝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