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原语文老师柳玉枝

2.山西省气象局的工作职责

3.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4.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5.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2021山西气象事业招聘公告_山西气象远程教育培训机构

气象局局域网安全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

 随着全息化时代的到来,我国各行各业开始深入运用信息化技术。目前局域网成为了我国各大国企、央企等必不可少的工作工具,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现在我国IPv4技术分配的IP地址有限,所以许多使用信息网络的单位都是依靠局域网来解决这个问题。现在人民生活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于天气的了解也越来越方便,而气象局就是使用局域网的重要单位,但是局域网有利有弊,它的弊端就是它的安全性能需要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本文以自身在山西省气象局工作的经历展开对气象局局域网安全问题的讨论。

  关键词

 网络安全;局域网;气象局

  一、气象局局域网现状

 随着手机在千家万户的普及,人们对于信息的获取越来越容易,如今人们对于每天的天气情况也越来越关注,所以保障气象局信息的安全非常重要。目前随着科技的进步,气象局提供的信息也从最初的单一天气情况,扩展到在现在的语音播报以及播放等功能,最初的网络信息传递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现在的需求。但随着气象局信息传输能力的不断提高,气象局中局域网的安全问题也是随之增多,局域网的安全如果得不到保障,容易造成信息传输不及时、错误、被人恶意篡改等情况的发生,所以气象局应该积极运用防御手段,以守为攻,保障气象局局域网的安全,为人们对于气象信息的获取提供保护。

  二、局域网所受威胁

 根据目前我国省级气象局的工作方式可以看出,气象局所用的局域网大致都是按照以下所描述的特征进行工作,通过广域网的信息传递,省级气象局网络中心可以跟国家气象局、市气象局相链接,这就造成了可能受到其他局域网所受到的威胁。而且由于目前的气象局局域网运用了数据、语音、三网通用的方式,使得气象局的局域网更容易受到特殊的网络威胁。图1气象局常用局域网结构

 (1)危险严重。

 随着我国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气象局每天所传递的信息也是逐年递增,信息的传递量也是稳步上升,虽然这证明着我国跨入了新的信息化时代,但也使得计算机局域网受到网络威胁的几率也越来越大,目前气象局局域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目前的气象局局域网没有一个科学的、完整的、分级的防御系统,我国有很多省级气象局所用的防软件等级较低,还是单机版本,造成气象局局域网有许多安全漏洞,无法对层出不穷的新型做到有效的防范,而且由于使用的是单机版防毒软件,无法做到软件升级。

 2.目前大多数气象局对于防毒软件的管理缺乏有效方法,比如没有做到集中管理,这就给软件的维护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成本,并且由于我们的许多用户没有做好防毒措施,造成许多可以通过我们用户传到气象局之中。

 3.气象局的局域网许多用的是开放式链接,这就造成爆发时可能造成大面积计算机的感染。

 4.气象局服务器用并行操作系统,无法保证防御系统的版本一致,使得防毒软件的选择存在麻烦。

 5.气象局局域网出口较多,使得管理难度较大,无法统一管理,将局域网升级成统一、全面、分级的防毒安全体系有很大的难度。

 (2)网络坏客破坏。

 目前全球的坏客数量众多,他们经常窃取网络数据、破坏网络系统,有些坏客可能会对一些局域网进行信息轰炸、恶意破坏,这就会导致局域网无法正常工作,而且一些厉害的`坏客还会对网络以及单位服务器进行篡改资料,使得单位信息无法正常工作,甚至丢失,另外,一些坏客可能会给目标对象传输一些带的文件,使得接受人员防不胜防。所以对于气象局来说,网络坏客的破坏力巨大,并且拥有很强的攻击能力、多种攻击手段,因此对于气象局网络来说进行针对坏客的防范重中之重。

  三、网络安全应对策略

 (1)防火墙的应用。

 上面已经提到,气象局局域网受到的网络危害众多,所以进行局域网的保护必不可少。防火墙是一种能够将单位内外网相互隔开、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分析、排除不明信息的一种有效保护手段。不过它也有缺点,就是它允许授权用户进行信息的浏览、修改。现在常见的防火墙有以下几种:监测型、代理型、网络地址转化-NAT、包过滤型等,所以气象局科学、合理的运用防火墙,可以给单位所用局域网提供很大的保障。除了防火墙以外,局域网管理员也可以对访问人员进行管理,可以通过Internet,在数据传输系统中安装一个具有识别功能的路由器,保障访问人员的数量和身份。但是这种方法也有其弊端,就是容易出现配置不合理,无法应对应用层发起的攻击。另外管理员可以在局域网的桌面安装防毒软件,加强对的查杀。

 (2)计算机的防范。

 对于气象局局域网的防治方法可以针对以下几个体系:网关级、服务器、客户端。网关级防措施可以安装防毒软件,定期对局域网或电脑进行扫描以及监控,实施针对SMTP、HTTP、FTP的防护措施。服务器防措施主要是通过防毒系统对服务器和局域网进行信息扫描、排查,划分不明文件、。客户端防措施是通过利用企业级杀毒软件,针对企业数据进行集中检查,记录,可以自动对已有库进行更新,还能实现远程管理,帮助气象局对数据的管理与维护。

  四、总结

 气象局局域网的信息安全,关系着我国许多的日常用户,因此对于气象局局域网安全性能的提高必不可少,通过加强对气象局局域网的安全建设,不仅可以提高我们日常生活的便利,还能防止气象数据被恶意篡改,造成民航等重要单位发生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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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龙冬阳.网络安全新技术及应用[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7.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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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语文老师柳玉枝

山西子县气象站海拔946米,经纬度为北纬N36°07′53.05″ 东经E112°53′13.96″。

长子县气象局是长子县人民主管气象工作的工作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全县气象工作政策行政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

①、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②、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④、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⑤、负责向本级人民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和推广应用气候区划等成果的建设;组织对气候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⑥、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⑦、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交办的其它事项。

山西省气象局的工作职责

太原市地处大陆内部,距东海岸线较远,其西北部为广阔的欧亚大陆。在全国气候区划中,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类型。气候的形成主要受太阳辐射、大气环流、地理环境三个因素的综合影响。太原地区所处的北半球中纬度地理位置和山西高原的地理环境,使之能够接受较强的太阳辐射,光能热量比较丰富,在农业光能利用划分上属于高照率范畴。同时,受西风环流的控制及较高的太阳辐射的影响,又使其气候干燥,降雨偏少,昼夜温差大,表现出较强的大陆性气候特点。冬季,受西伯利亚冷空气的控制,夏季受东南海洋湿热气团影响。随着季节的推移,两大气团在太原上空交互进退,此消彼长,发生着规律性的周期更替,形成了冬季干冷漫长,夏季湿热多雨,春季升温急剧,秋季降温迅速,春秋两季短暂多风,干湿季节分明的特点。太原地区复杂多样的地貌形态,形成了差异明显的气候区域,既表现出清晰的垂直变化,又具有一定的水平差异。  第一节气候特征  全年气候特征  光照充足,降水集中年日照总时数为2360小时~2796小时。年太阳辐射总量为5442.8兆焦耳/平方米~5652.18兆焦耳/平方米,属全国高照率范畴。每年7月~8月是降水高峰期,降水量占全年总量的60%以上。冬春干燥,雨雪稀少。  季风环流交替明显冬半年(11月~次年3月)受西伯利亚冷空气控制,盛行偏北气流,寒冷、干燥;夏半年(4月~10月)受南来的太平洋副热带高压侵入,盛行偏南气流,温高湿重。  气候年际变化大境内多雨年雨量曾达749毫米,少雨年仅有180毫米。无霜期最长年份202天,最短年份仅117天。气温年平均7.8℃~10.3℃,最热年可达9℃~11℃,最冷年只有7℃~9℃。日照时数年平均2675.8小时,最多可达2991.3小时,最少2359.6小时。  气象灾害频繁春旱、夏旱、春夏连旱,局部地区暴雨、大风、冰雹,是太原市各地区的主要气象灾害。尤其是干旱和冰雹几乎年年遭遇。  四季气候特征  春季(3月~5月)气温回升快,光照充足,降水少,蒸发大,大风日数多。平均气温9℃~12℃。3月中旬土壤完全解冻,日平均气温稳定在3℃以上。4月中旬,日平均地温稳定在10℃以上。地下5厘米~10厘米,日平均地温稳定在12℃以上,正常情况下热量条件可满足农作物播种出苗的需要。春季降水总量仅为50毫米~65毫米,占全年总降水量的13%~15%,大风日数占全年的40%~60%。  夏季(6月~8月)气温高、湿度大、降水集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降水平均为250毫米~280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58%~65%,平均气温22℃~24℃。  秋季(9月~11月)气温下降快、风少、多晴朗天气。平均气温8℃~10℃。9月下旬日平均气温稳定下降到15℃以下,11月上旬日平均气温稳定下降到3℃以下。基本可以满足冬小麦播种出苗和入冬前有2个~4个分蘖所需的热量。  冬季(12月~次年2月)寒冷干燥、多晴朗大风天气。平均气温零下5℃~零下9℃,寒冷期(5日平均气温小于或等于零下5℃)50天~60天。1月为全年最冷月份,平均气温零下8.0℃~零下5.1℃。降水量平均只有8毫米~14毫米,占全年总降水量的2%~3%。晴天日数在40天左右,占全年总晴天日数的40%左右。整个冬季土壤完全封冻,冻土深度达60厘米~106厘米。  区域气候特征  太原市东、西、北三面环山,中部为冲积平原,地形复杂,大气垂直变化大,地形气候明显。在同一时间内,境内海拔最高处和最低处的温差可达12℃。根据日平均气温稳定大于或等于22℃为夏季,小于等于10℃为冬季,10℃~22℃为春秋季节的划分原则,太原地区可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型:  四季分明的温暖区包括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南郊区、北郊区和清徐县等海拔高度在760米~900米之间的盆地平川地区。这些地区春季长71天,夏季长56天,秋季长61天,冬季长177天。  冬长夏短温和区包括东山和西山丘陵区、阳曲县丘陵区、古交市和娄烦县的河谷地区,其海拔高度在600米~1200米之间。这些地区春季长71天,夏季长51天,秋季长61天,冬季长180天以上。  夏季不明显的温凉区包括东山、西山、阳曲县、古交市和娄烦县海拔高度在1200米~1500米之间的山区。这些地区春季长71天,秋季长56天,冬季长达202天,夏季的气候很凉爽,气温在22℃以上的天气只有三十天左右。  冬长无夏的凉爽区该区为海拔高度在1500米以上的山地,这些地方,没有夏天,春秋两季在140天左右,冬季长达220天,气候相当寒冷。  第二节辐射日照  辐射  年太阳辐射总量为5442.8兆焦耳/平方米~5652.18兆焦耳/平方米。其地域分布为北多南少,西多东少。4月~8月太阳辐射总量占年太阳辐射总量的65%左右,其中5月是各月总辐射量最大月份,为666兆焦耳/平方米;11月~12月太阳辐射总量仅占全年总量的21%,而12月是各月总辐射量最少月份,仅250兆焦耳/平方米。  日照  太原市年日照总时数为2360小时~2796小时。5月份日照时间最多,约占全年日照时数的10.5%;2月份日照时数最少,约占全年日照时数的6.8%。  日照百分率地理分布为南部少于北部,盆地少于山区。  第三节降水  降水量  太原市年平均降水量为420毫米~457毫米,比山西全省平均年降水量518毫米低61毫米~98毫米。总降水量分布由南向北逐渐减少。盆地、平川区年降水量为440毫米~457毫米。丘陵地区年降水量一般在414毫米~440毫米。山区降水量随地势的增高而增多,海拔高度在1300米以上的山区,年降水量可达500毫米,古交市的梅洞沟,海拔高度1600米,年平均降水量达550米~600毫米。  降水变率  太原市最多降水年是1969年,年降水量为749毫米;最少降水年为12年,年降水量仅180毫米。年降水量以300毫米~500毫米的频率为最多,约占到统计总年数的58%。百分之八十保证率年降水量在350毫米以上,百分之六十保证率年降水量在430毫米以上,出现年降水量少于200毫米或高于700毫米的年份,大约30年一遇。较高山区降水量出现频率也基本一致。  最大降水量  据太原气象资料记录,1969年7月27日,一日最大降水量为183.5毫米。另据梅洞沟水文雨量站记录,1996年8月4日,一日最大降水量314毫米,一小时最大降水量达88.3毫米,10分钟最大降水量26.2毫米。  太原盆地连续4天~5天降水量在100毫米以上的年份约平均4年一次,多发生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  降水日数  全市各地年降水日数,日降水量大于或等于0.1毫米的降水日数,全年平均有80天左右。7月~9月出现频率占45%,为最多;日降水量大于或等于5毫米的降水日数,全年平均有27天。其中,7月~9月出现频率占60%;日降水量大于或等于10毫米的降水日数,全年平均有15天,7月~9月出现频率占68%;日降水量大于或等于50毫米的降水日数,全年平均1天,7月出现频率占60%,8月出现频率占40%。  降雪  太原市最早降雪日期出现在1960年10月24日。平均始雪日期为11月27日,平均终雪日期为3月26日。最晚终雪日期出现在1960年5月6日。年平均降雪日数17.1天,年平均积雪天数19.9天。太原市各地最大积雪深度,太原16厘米,南郊区17厘米,北郊区14厘米,清徐县12厘米,阳曲县16厘米,古交市15厘米,娄烦县20厘米。  第四节气温地温  气温  年平均气温境内年平均气温7.8℃~10.3℃。其中,城区及各县(市)、区的平原区域年平均气温9.5℃~10.3℃;山区年平均气温7.8℃~9.2℃。年平均气温自南向北递减。  极端最高气温一般出现在6月上旬后期至7月底,为36.1℃~39.4℃之间;1955年7月24日,太原气温达39.4℃,为全市最高气温。极端最低气温大部分地区出现在12月至次年1月之间,亦有地区出现在2月份。1985年12月8日,娄烦县曾测得零下26.8℃的气温,为全市最低气温。从6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为全年最热时期,而12月中旬至次年1月下旬为全年最冷时期。  全市月平均气温的年较差介于28.5℃~31.1℃之间,以阳曲县为最。  月平均气温太原市1月份平均气温在零下5.1℃~零下8.0℃,是全年月平均气温最低月份。7月份除娄烦县的平均气温为21.7℃外,其它大部分地区的平均气温介于23℃~24℃之间,是全年月平均气温最高月份。4月份平均气温9.6℃~12.3℃,10月份平均气温8.6℃~10.9℃。月平均气温的变化幅度以秋季为最,春季次之,夏季最小。2月至3月,月平均气温变化幅度为6.2℃~7.2℃;10月至11月,月平均气温变化幅度为7.7℃~8.4℃,与夏季各月的月平均气温变化幅度1.6℃~2.0℃比较,春秋两季气温升降迅速。  太原市各地月平均气温的年际变化较大。以太原为例,1月份平均气温最低年份1955年为零下10℃,最高年份19年为零下4.2℃,二者相差5.8℃;7月份平均气温最高年份1955年为25.6℃,最低年份1969年为22.1℃,二者相差3.5℃。  气温的日变化以太原观测值为代表的平原地区,年气温平均日较差为13.4℃。一年中春季和初夏的日较差较大,最大的月份出现在5月份,达15.2℃。夏季气温的日较差最小,最小月份出现在8月份,为10.8℃。日较差一般从北向南逐渐减小。  气温日变化,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规律。通常最高气温出现在15时左右,最低气温多出现在日出以前。最低气温出现时间,春、夏季为6时左右,秋季约7时,冬季8时前后。  积温太原地区日平均气温稳定大于或等于0℃的日数年约为250天~270天,大于或等于积温为3800℃~4180℃;随着海拔高度升高,总积温减少,每上升100米,总积温约减少130℃~150℃;农作物生长期缩短5天~7天。  大于或等于5℃日数年平均持续期为200天~230天,且从3月下旬开始到11月初终止。  大于或等于10℃日数年平均持续期为175天~190天,从4月中下旬始,10月中旬止,积温百分之八十保证值在3500℃~3900℃之间。  大于或等于15℃日数年平均持续期为125天~145天,从4月底5月初始到9月中下旬止,积温为2600℃~3100℃。  地温  地面温度地表覆盖物黄土的蓄水性差,热容量小,导热率低,地面温度变化快、幅度大,春季增温迅速,秋季降温甚快,夏季强烈吸热,冬季大量散热。  地温年内变化趋势与气温基本一致。夏季地温高于气温,冬季则由地形而定。地面温度的年变化幅度远远大于气温的年变化幅度。  年平均地面温度为9.3℃~12.8℃。  地面极端最高温度为63.8℃~68.5℃之间,一般出现于7月~8月。地面极端最低温度为零下25℃~零下31.1℃,一般出现在1月~2月。  土壤温度土壤温度随土层深度增加而温差减小。月平均土壤温度与气温的比较随季节而异,冬季土壤温度随深度增加而升高,夏季土壤温度随深度增加而降低,春秋两季为变化过渡期。  除1月、12月外其余各月平均地温都高于平均气温。  热岛效应  太原城区工业企业集中,人口密集,热岛效应较为明显。据气候观测资料:太原10天温度的平均值,在南北方向城区要比郊区高2℃~3℃;东西方向,城区比郊区高1℃~1.5℃。热岛中心有两个,一在太原钢铁公司地区,一在柳巷北路和五一广场一带。  第五节风气压  风  太原地区属季风气候区域,冬夏受着不同的气团控制,产生了明显的季节风。地面风盛行风向由于受局部地形的影响,城区及南郊区常年以偏北风为主;娄烦县以西南风为主;北郊区在冬半年以西北风为主,夏半年以东南风为主;古交市则常见西风;清徐县冬季盛行西南风,其余季节多东北风;阳曲县冬半年多东北风,夏半年多西南风。  年平均风速为1.8米/秒~2.4米/秒,其中除北郊区较小外,其余地区都在2米/秒以上。春季处于冷暖气团交替时期,风速较大。秋冬季风速较小。风速大于或等于17米/秒的大风日数介于3.8天~31.5天之间。其中,太原年平均大风日数31.5天,古交市为19.3天,阳曲县为18.6天,北郊区为6.4天,娄烦县为3.8天。  风速有明显的季节变化。1月份,全市大部分地区平均风速在1.7米/秒~2.3米/秒之间。4月份气旋活动频繁,是风速最大的季节,平均风速介于2.6米/秒~3.3米/秒之间。夏季风速普遍较小,介于1.5米/秒~2.1米/秒之间。10月份,大部分地区风速在1.5米/秒~2.1米/秒之间。  气压  太原市地面气压年平均值在884.8百帕~927.9百帕之间。分布状态由东南向西北递减,变化范围在43.1百帕之内。年变化基本属于大陆型,秋末冬初11月至12月最高,月平均最高气压平川为929.7百帕~935.0百帕,出现在12月份;山区为890.4百帕~920.4百帕,出现在11月份。夏季7月最低,月平均气压为877.9百帕~918.7百帕。年较差为12.8百帕~16.3百帕。  地面气压的月际变化值冬夏小,春秋大。山区从11月,平川从12月以后气压开始下降,以春季期间下降最快,7月份达最小值。从7月以后气压开始升高,以8月至10月份升高最为显著。极端最高气压905.5百帕~952.4百帕,极端最低气压864.6百帕~907.5百帕。  气压的日变化有着相当明显的周期性。一般情况下,日变化呈两高两低型,一日中除了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外,还有一个次高值和次低值,最高值与最低值分别出现在6时~10时和15时~17时,次高值和次低值分别出现在21时~22时和3时~4时。  第六节湿度  绝对湿度  境内年平均绝对湿度在7.3百帕~9.3百帕之间,分布状况有明显的自东南向西北递减的趋势,且月际变化较明显。月平均最大值出现在7月份,其最大绝对湿度为16.8百帕~21.0百帕;月平均最小值出现在1月份,其绝对湿度为1.6百帕~2.0百帕。年内最大绝对湿度28.4百帕~33.9百帕,出现在夏季8月份;最小绝对湿度0.0百帕~0.1百帕,出现在冬季1、2月份。绝对湿度的日变化视季节而异,冬季日出前最小,午后最大,且日振幅很小。夏季日变化有两个高点和两个低点,接近日出前有一低点,午前11时达次高点;16时~18时出现次低点,22时~23时达最高点。春秋季日变化与夏季相似,只是高低值出现的时间有些不同。  相对湿度  太原市年平均相对湿度53%~60%,其分布大致为自西北向东南逐渐递增,但在古交地区有一相对低值区。在一年之中相对湿度的变化以夏季最大,秋季次之,冬春季最小,且冬春季最小相对湿度各地都出现过0%的极值记录。  春季相对湿度在全年中为最小值,月最低值出现在4月份,为41%~49%,这是由太原地区春季气温回升快,风速大的气候特点决定的。夏季相对湿度急增,为全年最高值,以8月份最高,为69%~77%。秋季相对湿度开始减小。  相对湿度有显著的日变化,通常一日中相对湿度最高值出现在日出之前,最小值出现在15时左右。阴天,相对湿度的日变化幅度很小。  第七节蒸发  太原地区一年四季的蒸发量以夏季最大,春季次之,秋季较小,冬季最小。  第八节雾无霜期  雾  雾日数全年平均为12天~13天。最多年份雾日数25天,出现在16年;最少年份雾日数仅两天,出现在1957年。雾出现时间多在秋季,春、夏两季相对较少。  无霜期  各地无霜期以清徐县、南郊区、北郊区等平川地区较长。无霜期初日始于4月下旬,终日在10月上旬,80%保证率无霜期长达135天~157天。随着地势升高无霜期递减率为每百米4天~5天。海拔1300米以上的山区,如南郊区天龙山、北郊区马头水、古交市姬家庄等地,80%保证率的无霜期长约130天左右。地势较高的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部分山区,无霜期长约120天左右。古交市、娄烦县部分高寒山区无霜期仅有100天左右。  第九节物候  北郊区  太原市北郊气象站自1988年开始进行物候观测,观测的动植物包括家燕、加拿大杨、垂柳、榆树、枣树、蒲公英、车前草。物候变化主要特征是:冬末春初,3月下旬到4月上旬,木本植物杨树、柳树、榆树处于叶芽前动期和芽开放期;草本植物蒲公英、车前草处于前动期。春季4月中下旬,杨树、柳树、榆树、枣树展叶开花,蒲公英、车前草也开始展叶开花。4月中旬至5月上旬,家燕开始由南方迁飞到太原。秋季,杨树、柳树、榆树叶变黄并开始落叶。9月上中旬枣树果实成熟。家燕于8月下旬到9月下旬开始南迁。初冬,10月中下旬到11月份,木本植物进入黄枯期,叶落尽;草本植物则全部枯黄。  阳曲县  阳曲县的山区与平川气温悬殊,自然节令差异较大,一般情况下,平川比山区早半个月。平川物候现象为:3月18日,表土日消夜冻。3月31日,旱柳发芽。3月10日,河水始融。3月17日,土表解冻。4月7日,始闻雷声。4月26日,梨树开花。5月12日,玉米出苗。5月17日,马铃薯出苗。6月6日,出苗。6月8日,臭椿开花。6月25日,莜麦出苗。7月17日,马铃薯现蕾。7月17日,谷子抽穗。7月18日,黍子拔节。7月29日,黄豆开花。8月3日,谷穗挂籽。8月11日,小豆开花。8月11日,荞麦盛花。8月16日,莜麦抽穗。9月20日,小豆成熟。9月30日,土豆成熟。9月31日,黄豆成熟。11月15日,谷子成熟。10月14日,玉米成熟。11月14日,土壤表层夜冻午消。12月15日,河水结冰。  娄烦县  2月下旬,土壤表层开始解冻。3月中旬,土壤30厘米开始解冻。3月下旬,终雪。大雁始鸣。4月中旬杏树开花,榆钱散落,家燕始鸣。马铃薯、玉米、高粱、谷子开始播种。4月下旬,布谷鸟始鸣,杏花落。5月上旬,谷子出苗。6月上旬,农作物全部出苗,有的开始拔节、分蘖。7月上旬,杏成熟,玉米抽穗。7月下旬,开始收割小麦。8月中旬,大秋作物加强田间管理,农作物普遍抽穗、灌浆、结荚。9月上旬,农作物开始成熟。9月下旬,大雁南迁。10月上旬,杏叶始黄,10月下旬农作物收割完毕。11月下旬,土壤开始冻结。  清徐县  县内无系统的物候资料。近40年内,正常年分物候现象为:2月下旬,土壤表层日消夜冻。3月上旬,湖水、河水冰层消融,榆树发芽,冬小麦返青。3月中旬,土壤解冻,野草发青,大雁北飞,蜜蜂群飞。3月20日左右,柳树发芽。4月上旬,玫瑰发芽,桃、杏树开花,燕归来,终霜。4月9日左右,终霜。4月中旬,葡萄发芽。4月下旬,枣树发芽,棉花、玉米、大豆、瓜类开始播种;蛙始鸣;冬小麦拔节。5月初,始闻雷鸣,高粱播种,黄瓜上架。5月上旬,柳絮飞,玫瑰、洋槐开花。5月中旬,榆钱散落,杨柳飞絮,小麦抽穗,小地老虎成虫出现。5月下旬,枣花开,种谷子,小麦扬花,布谷鸟初鸣。6月初,杏始熟。6月上旬,蝉始鸣。6月中旬,葡萄花开,枣花盛开。6月下旬,桃始熟,合欢开花,小麦黄熟,蝉始鸣,棉现蕾。7月上旬,谷子拔节。7月中旬,玉米抽穗。7月下旬,葡萄果实始着色,家槐始花,布谷鸟终鸣。8月上旬,蟋蟀始鸣,大蒜成熟。8月中旬,芦苇扬花。8月下旬,复播谷子,糜子抽穗。9月上旬,燕南飞,枣儿红。9月中旬,大秋作物开始收获。9月下旬,葡萄成熟。9月底,蝉终鸣,野花开花,冬小麦播种。10月上旬,草枯黄。10月10日左右,初霜。10月中旬,雁南飞,野草全枯黄。10月下旬,枣树叶尽落,蟋蟀终鸣。11月上旬,杏树、加拿大杨、榆树叶尽落,河水始结冻,土壤表层始冻,葡萄枝条埋于土内。11月中旬,湖水结冰。  第十节气象观测事业  清末、民国时期的气象观测  近代气象观测事业始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山西巡抚岑春煊奏准在太原创山西农林学堂,开始使用仪器进行气象观测。民国元年(1912年),该学堂改为农业专门学校,民国三年,学校成立了测候所,观测场设在杏花岭,所记录的气象要素有日照时数、温度、降水量和部分天气现象等17个项目。  民国十一年(1922年),山西大林区署在太原北十方院建立林业试验场,场内增加气象观测内容。民国十六年,林业试验场归山西省实业厅管辖,气象记载分别报山西省及实业厅和中央气象研究所。仪器装备和技术操作较为规范化。民国二十一年,山西省建设厅在许坦村购地400余亩成立山西农业试验场,并建立测候所。  日本侵略军占领太原后,山西农业专门学校测候所和山西省实业厅林业试验场以及山西农业试验场测候所的气象观测全部停止。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日伪将原山西农业试验场改为山西省立农业试验场,场设农务股,进行农业试验和气象观测。与此同时,日伪又在太原新建了一个太原测候所。  抗日战争胜利后,原山西省立农业试验场更名为山西省第一农业试验场,并接管了日军所建太原测候所的仪器设备,恢复了农业试验和气象观测。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中央气象局所属华北气象台派员筹建阳泉和太原测候所。太原测候所设在山西大学内。当时,太原测候所曾用过“泰山测候所”的名称。  新中国的气象观测事业  1949年5月,中国华北航空处派员成立太原航空站,并成立太原航空气象站,既担负航空军事任务,又作为全国气象站网,每日24小时观测。从1950年起,增添了天气预报制作任务。此时,由接管的亲贤民航飞机场,也开始进行气象观测。  1954年,山西省组建山西省气象局。同年10月,在许坦村成立了太原气象台。12月该台增设了高空气象探测。1959年,太原气象台更名为山西省观象台,台址迁至殷家堡村。1960年以后,在太原市所属的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南郊区、北郊区相继建起了气象站。  15年5月,太原市气象局成立,统管太原地区范围内的气象工作。  太原地区的气象观测机构,除市属及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南郊区、北郊区气象站外,还有省气象台、省观象台,均为规范化、标准化的国家定点台、站。  1960年~1982年,为适应农业发展需要,曾在农村人民公社建立过40个农村气象哨,并培训农村气象员50余人。此外,太原市少年宫、太原钢铁公司和一些驻并部队,也根据自身的需要建立了小型气象站,开展气象观测记录,为少儿科普教育,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提供专项资料和服务。1982年后,除个别气象哨外,大多数已撤销。  国家气象台站网的气象观测工作,大体分为地面气象观测、高空探测、天气雷达、气象卫星云图资料接收和农业气象观测。市属各气象站主要进行地面气象观测,北郊站进行农业气象观测。地面气象观测项目包括:气压、温度、湿度、降水、风向风速、日照、辐射、蒸发、地温、冻土、云状、云量、能见度、天气现象等。观测使用的仪器有水银温度表、气压表、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雨量筒、雨量计、电接风向风速仪、日照计、蒸发器等。云状、云量、能见度、天气现象等由气象观测员进行目测。  山西省观象台自1950年开始,使用经纬仪探测数10米高至20公里左右高空的风向、风速。1954年,增加用无线电探空仪探测高空的气压、气温和湿度。14年省气象台增设了卫星云图接收设备。16年,使用天气雷达探测200公里以外的高空云层和降水状况。  1985年开始,太原市气象探测业务开始使用PC—1500型计算机。  太原市北郊区气象站自1988年起,开始进行农业气象观测,观测内容有农作物发育期、生长状况、密度、田间操作、自然灾害和土壤湿度等。其他五个县区气象站也开始土壤湿度测定工作。  截至1996年,全市从事气象测报工作的技术人员约40人。共设县级气象站6个,形成了全市的气象观测网。太原各级气象台站开展的主要服务项目有:长、中、短期天气预报服务,气象情报资料服务包括雨情报、墒情报、温情报、农业气象旬报、灾情报等,专业专项服务如农业气象预报服务、专题气候分析、森林火险预报、省城大型社会活动的现场气象服务等,基本满足了太原地区农业生产和各项建设发展的需要。

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埋。

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和推广应用气候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地级人民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中国气象局和山西省人民交办的其它事项。

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省纳入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的气象灾害,包括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覆、霜冻、大雾、道路结冰、霾、强对流天气等,分别用相应的预警信号图标表示。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第四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取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在预警信息图标上依次用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分别以相应的中英文标识。

Ⅳ级(一般)、Ⅲ级(较重)和Ⅱ级(严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签发。

I级(特别严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分管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签发。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将该项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统筹规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畅通、有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在所辖地区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开展隐患排查,减轻灾害损失。第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学校、医院、社区、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会展中心、大型超市、商厦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建设或者利用现有设施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第七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解除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教育宣传工作,普及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教育、公安、自然、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通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播工作,并组织防灾避险。第九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第十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按照发布权限和业务流程及时、准确、无偿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指明气象灾害预警的区域。当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作出达到预警级别标准的预报,或者作出达到更新与解除预警级别标准的预报后,应当在两小时内向社会公众发布,并通过气象主管机构向本级人民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合作机制,畅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保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安全。

前款规定的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十二条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和通信运营单位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应当标明发布预警信息的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的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和删减预警信息的内容,不得拒绝传播预警信息,不得传播虚、过时和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息。第十三条 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应当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责任制度,设置接收终端。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取有效措施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前款所称气象灾害敏感单位是指根据其地理位置、气候背景、工作特性,在遭受灾害性天气时,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

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水灾、旱灾、农林病虫害等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活动,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预防为主、科学防御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的调查和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和雷电防护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向社会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工作。?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有关课程或者课外活动。?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第八条 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 防御规划和设施建设?第九条 省人民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分灾种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发生的规律、特点、分布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全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应当根据全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第十条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气象灾害现状、发展趋势预测;?

(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重点防御区域的划定;?

(三)气象灾害防御的目标、措施和责任;?

(四)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

(五)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六)气象灾害防御指挥系统等相关设施建设;?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逐步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重点防御区域,科学、合理设置气象灾害监测网点,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在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影剧院、旅游景点、干线公路、重点工程所在地等场所,建设或者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广播等信息传播设施,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系统,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共享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气象灾害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专业规划,加强气象灾害监测站(点)的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第十五条 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设施。?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防灾减灾的需要,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机构、作业站(点)设施和装备的建设。?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和指导实施人工增雨(雪)或者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第十七条 建(构)筑物,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计算机网络,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

防雷装置所有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对防雷装置实施定期检测。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为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增雪、防雹、防霜、消雨、消雾等目的的活动。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资金投入。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并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省人民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科技、农业、民政、水利、林业、安监、物价、通信及民航、飞行管制、无线电管理等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第七条 省人民气象主管机构是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主管机构,其具体职责是:

(一)编制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规划和;

(二)制定管理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全省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工程建设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和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查;

(五)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技术培训和科学试验、技术开发及装备供应;

(六)开展人工影响天气重大项目攻关、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活动;

(七)研究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对气候的影响,并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效果进行评估;

(八)规划和布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扩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应用领域,组织开展大型水利水电工程蓄水人工增雨、重大社会活动人工消雨、机场和高速公路人工消雾、旅游景区人工增雨雪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设专用燃爆器材库、车载火箭用房、值班室,配备通信设施,建立人工影响天气指挥系统、通讯系统和天气监测预警系统。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燃爆器材,由当地人民武装部存储,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第十条 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作业高、火箭发射装置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燃爆器材库等基础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四)作业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经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达到规定人数;

(五)有健全的作业空域申报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设备的维护、运输、储存、保管等制度。第十一条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和作业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气象主管机构认定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第十二条 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负责全省飞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负责制定方案和实施当地人工影响天气高、火箭等作业。第十三条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适宜的天气、云层条件;

(二)得到空域管制部门的批准;

(三)作业点为非人口稠密区且无重要、高大建筑设施,有完善的安全措施;

(四)作业点与上级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及空域管制部门的通信畅通;

(五)有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作业单位和指挥、操作人员;

(六)作业器具质量完好,符合使用要求,并经年检合格;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第十四条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应当严格执行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接受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 市、县两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地理条件,设置人工影响天气高、火箭等地面作业站(点),经县级以上人民同意后,报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飞行管制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作业站(点)不得随意变动,确实需要变动时,应当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