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资料

2.多哈11月至5月有降水的原因。

3.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会议背景

4.2012年11月26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八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八次缔约方会议在卡塔

5.世界气候大会,历届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举办地都是哪里

6.说说目前比较热点的国际冲突吧

多哈气候变化大会今日开幕_多哈气候变化大会

多哈会议的成果有限,说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努力面临重大困难,陷入自1988年国际社会启动气候变化相关谈判和应对程序以来的最低点。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

《全球气候变化应对》

[内容提要]多哈会议的成果有限,说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努力面临重大困难,陷入自1988年国际社会启动气候变化相关谈判和应对程序以来的最低点。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各国均将成本一收益平衡当做参与国际气候变化应对框架和机制的重要决策依据。其具体体现为碳排放覆盖率的参与度,这成为影响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关键因素。通过构建成本一收益平衡的理论模型,本文论证了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框架和机制发展的双重均衡方程,指出当前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努力仍停留在相对稳定的低收入水平均衡状态上。很显然,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程序中,必然还存在一个可以带来高收入和高的高水平均衡点。国际社会目前面临的困难是,如何寻找和确定从低水平均衡点迈向高水平均衡点的临界点并实现突破,推动各国提高参与度,推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向高水平均衡点迈进。

[关键词]气候变化 成本—收益分析 国际框架 均衡点

[中图分类号]P4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68-201304-0042-15

自1988年国际社会在加拿大多伦多首次召开半官方的气候会议,到201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应对框架的多哈会议COP18/CMP8,有关气候变化应对的国际谈判已走过25年历程。多伦多会议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碳减排目标,即以1988年的排放水平为基准,到2005年全球减排20%,这一目标史称应对气候变化的“多伦多目标”。现在看起来,这一目标显然过于理想化。因为在2012年多哈会议最终通过的决议里已经找不到明确的全球碳减排目标,更多的则是“希望”、“理应”、“自愿”等字眼。这意味着,经过25年的努力,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上的意愿和进展可谓是不进反退,尽管全球的碳排放水平已经远高于当年。因此,颇有必要对既有的具体应对策略特别是指导国际社会气候变化应对实践的理论加以总结和检讨。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了解各国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框架和机制的决策依据。一般认为,气候变化应对框架的有效性根本上取决于各国的参与度,国际社会最终之所以能达成这样或那样的决议,也正是因为决议必须在最大程度上反映各国的参与度。因而,作为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里程碑,最初的《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才将其生效条件设定为55%的排放比例,也就是附件一国家名单中至少有足够占到全球排放总量55%的国家和地区加入该议定书,其规定的各项条款才能真正生效。

需要指出的是,决定各国参与度的,是各国对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成本—收益计算;换句话说,成本—收益计算是各国气候变化外交的决策基础。例如,美国参议院在讨论表决议定书时有过这样的阐述,“任何气候变化国际协议都必然会对国内经济产生系列的金融经济影响”。具体而言,所谓的“经济金融影响”实际上指的便是成本与收益,即加入气候变化的相关国际协议究竟会给美国带来怎样的收益,同时又增加怎样的成本。也就是说,美国唯有在明确了这样的成本一收益关系后才能做出是否加入议定书的判断和决策。对此,在美国国会一次有关气候变化的听证会上,与会参议员在回答为何美国仍没有加入气候变化国际协议的问题时解释,“因为美国还没有弄清楚国际气候变化协议对国内经济造成的各种影响”。

基于上述逻辑,本文将以成本—收益分析为切入点,分析缘何当前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停滞不前,认为这一现状恰好是出于成本—收益考虑导致的各国参与全球气候变化的低水平均衡。基于对更高水平平衡存在的乐观判断,本文认为,国际社会需要进一步推动各国提高参与度,使国际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向更高水平的均衡迈进。

一、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框架的成本收益计算

国际学术界有关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框架的成本—收益分析主要通过建立各种经济学模型进行测算,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方法是利用一般均衡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将一定时期内如到2055年或者2100年等的经济增长、能源利用、碳排放、气候变化模式、气候变化影响以及各种碳减排和气候变化适应政策等因素作为变数纳入到模型中,同时赋予各个变数以各种引数,然后计算出在不同排放及减排情景下的碳排放价格,以及由此产生的成本与收益。

以动态综合气候—经济模型DICE,Dynamic Integrated Climate-Economy Model的研究为例,笔者对在2009年12月国际社会就应对气候变化达成的《哥本哈根协议》进行了成本收益分析表1。在这一模型中,成本和收益的计算依据有三个:

一是在《哥本哈根协议》的气候变化应对路径下,全球及各国由于受气候变化影响而造成的直接净损失,净损失的含义其实已经包括了成本和收益两方面的因素;

二是在《哥本哈根协议》下,全球及各国设定的减排路径和政策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减排支出成本,这个成本大小与《协议》的规定有着很大的关联,包括技术变迁、经济增长、社会都会受到减排过程的极大影响;

三是在《哥本哈根协议》下,根据作者通过同一模型模拟出来的碳排放价格包括碳税和碳排放权的交易,以及各国要达到各自碳排放配额范围所需购买的额外碳排放量,最终计算出一个全球及各国用于支付额外碳排放配额的成本。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国在《哥本哈根协议》下的碳减排配额分配并不均匀,考虑到各国减排能力的差异,会出现“富余”和“不足”两种情况,因而这项成本对于一些国家为正,而对于另一些国家则为负。当然,从全球的角度来看,其总额为零。

按照这样的计算框架,威廉·诺德豪斯William D.Nordhaus得出的结论是《哥本哈根协议》下到2055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直接总支出为16,470亿美元。这个支出水平究竟是高还是低呢?在稍早的同系列研究中,诺德豪斯通过同一模型对各种气候变化应对情景下的支出成本进行了核算。他根据性质的不同将总支出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气候影响损失和减排成本,比较的结果是:从最优应对情景下的低成本,一直到不取任何措施以及设定过高减排或温度控制目标情景下的高成本;第二部分的支出来自碳排放配额的购买,其中碳排放价格决定了最终的购买支出,而不同气候变化应对情景意味着不同的碳排放价格。作者对此进行了排列,结果表明,气候变化应对的策略越激进,国际社会未来承担的碳排放价格就越高,这也就意味着不同国家为完成减排目标必须为购买额外的碳排放配额付出更高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限于科学研究和社会经济发展上的极大不确定性,诺德豪斯及其他经济学家和气候变化研究小组,如 *** 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和斯特恩报告,对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成本一收益的计算结果在数量上未必是完全精确的。但从不同情景的排列顺序来看,他们的结论在逻辑上是站得住脚的,即对应不同的气候变化应对和发展情景,国际社会将共同承担不同的成本和收益。那么从成本一收益的视角出发,我们如何进一步理解不同气候变化应对及发展情景的主要区别呢?是什么关键因素影响着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框架的成本与收益?理解这些问题将有助于构建一个国际气候变化应对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一收益模型。

二、碳排放价格、参与度与成本—收益分析

按照诺德豪斯和理查德·托尔等人有关气候变化经济影响的分析,应对气候变化的净成本影响主要有三个来源,即:气候变化的直接影响,碳减排程序的影响和碳排放价格的影响。对全球而言,前两种来源的影响总体上体现为正的净成本,而碳排放价格对净成本的影响在名义上是在各国间相互抵消后为零。但实际上,全球碳排放价格有两个源头:碳税和碳交易,如果全部的碳价格都以碳税的形式体现出来,均衡状态下碳排放价格应等同于碳减排的边际成本,从而意味着一国为本国配额之外的碳排放支付了成本。如果进而将气候变化对全球造成的损失影响纳入碳排放价格的计算范围,即完全而充分地将气候变化的外部影响内化到碳价格中,那么碳排放价格更可以成为衡量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框架成本收益的指标。就此而言,在不同全球性气候变化应对框架的路径下,会产生高低不等的各种碳价格,也就体现了全球为这些不同的气候变化应对框架所支付的净成本水平。

如果赋予碳价格以新的含义,即把气候变化影响和碳减排支出都折算为碳排放价格,然后将碳排放价格作为衡量全球性气候变化应对框架成本一收益的标志性指标,则可对以往在一般均衡基础上所得出的成本收益比较结果进行重新组合和排列。以诺德豪斯在其研究中设定的15种气候变化应对情景为例,在给定时期内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对15种情景加以重新排列图1。这个新的排列说明,如果仅从时间序列的角度来看,不管国际社会取何种减排策略和路径,都会从初期的最低点然后慢慢上升。但如果取横截面的比较,不同情景间的区别就一目了然,根据前面的分析,碳排放价格的区别实则也代表了各种气候变化应对机制在成本收益上的区别。

从图1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即气候变化应对机制导致碳排放价格越高,其成本也就越高。如相对议定书的应对机制,能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2~C范围内的应对机制明显成本更高;同时,相对于不包括美国碳排放的议定书而言,能够覆盖美国碳排放的议定书的成本就更高。

如果进一步比较导致碳排放价格的各种应对情景,可以发现,各种应对情景间最大的差异在于各国的参与度不同,或者说是对全球碳排放的覆盖度不同。因此可以认为,参与度是决定碳排放价格及应对机制的成本一收益水平的重要因素。

无论是议定书的应对机制,还是设定2℃的升温限制,其本质都是全球碳排放的覆盖面大小的问题。从绝对意义上讲,应对机制的覆盖度越高,则碳排放价格会越高,尽管从应对的结果看也会越有效。但问题在于,在国际社会中,应对机制的覆盖范围并非取决于碳排放价格或者应对有效性,而取决于各国对应对机制的认同度,具体表现为参与度。可依据官方表态将参与度分为三类:参与、不参与和有条件参与。以各国对议定书的态度为例,美国属于有条件参与,欧盟属于参与,中印等发展中国家属于不参与。又以《哥本哈根协议》为例,中印也都加入了有条件参与阵营。需要指出的是,从非官方角度衡量的参与度相对更为复杂,因为市场、部门或地区的参与度与官方表态未必一致,导致实际的参与度发生变化,而市场最终形成的碳排放价格反映的正是实际参与度。这样,可将图1中的纵轴换成“参与度”,进而用不同的方法观察15种不同应对机制和情景间的区别,从最低的参与度到最高的参与度,决定了具有不同特性的应对机制和情景。

将参与度与应对机制的上述关系应用到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机制的实践中,并从1988年国际社会开启气候变化应对机制的谈判到2012年多哈气候大会落幕期间选取几个重要节点,便可发现,基于碳排放覆盖率的各国气候变化实际参与度的差异以及变化,决定了应对机制和目标的变化起伏图2。

在图2中,尽管控制2℃升温的应对情景要求较高的参与度接近100%,并被《哥本哈根协议》所确认。但该目标并没有被具体落实,在《哥本哈根协议》中体现为碳排放覆盖率的全球参与度非但没有提高,反而因为减排机制而有所下降。因此,从1988年至今,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机制的参与度一直在递减。同一时期,国际市场的碳价格也在持续下滑,进一步说明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的总体意愿呈减弱趋势,印证了基于成本一收益衡量方法的气候变化应对机制在不同阶段对净成本水平评估的演变过程。

三、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框架的成本—收益模型

本节将对气候变化应对的成本—收益模型加以考察。在下文所应用的函式中,Cost指应对气候变化的总成本,Benefit指应对气候变化的总收益,Y指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产出或水平,mitment指各国在不同时期i的参与度或碳减排承诺水平,ert指各期的贴现程度。

一成本函式:Cost=∑fmitmentiert;

在技术进步、气候变化趋势、经济发展等因素都给定的情况下,国际社会开展气候变化应对合作的成本现值,下同取决于各国的参与度或承诺程度。既有研究表明,随着各国参与度的提高,国际社会将在参与度较低时参与初期付出更大的增量成本,但在参与度较高时参与后期成本上升趋缓。换句话说,成本函式的曲线将是递增和凸起的,即先快后慢,即图3中的成本曲线。最终,如果全球各国全部参与到合作框架中,那么成本将被固定在某个最高点上,不会无限增加。这是因为,一旦在全球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控制碳排放,将全球温度的变化控制在一个可承载的范围,那么碳排放价格便不会再继续提高如图3,应对成本也就会趋于停滞。

二收益函式:Benefit=∑fmitmentiert;

同样的,在其他条件给定的情况下,国际社会开展气候变化应对合作的收益也取决于各国的参与度。根据相关研究和上述分析,参与度的提高会给全球带来更多的收益。当然,收益曲线的特征有别于成本曲线。首先,在参与度较低时初期,因为“漏出”效应的存在,提高合作水平带来的全球收益增长速度较慢;一旦合作水平达到特定水平,随着“漏出”效应显著下降,全球碳排放相关政策的有效性也会显著提高,如碳税、碳交易等。此时,全球将从合作中获得更大的好处,并出现快速的增长;这意味着,收益曲线总体将呈现出先慢后快的递增性图3中收益曲线。

收益曲线的第二个重要特征在于:在初期,由于各国参与度较低,相应国际框架的收益水平将低于成本水平,甚至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收益为负。但随各国参与深入,收益曲线会以更快的速度攀升,在达到特定参与水平后将超过成本曲线。这个参与水平也就是一个均衡的参与度。

收益函式还有第三个特征,即在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后,收益的增长速度极有可能出现下滑,即增长速度放慢并逐渐向成本曲线靠拢图4中收益曲线,这会使收益曲线出现变化如图4。这样便会改变成本一收益曲线间的关系,出现了两个均衡点。可把第一个均衡点Q1称之为低水平的参与均衡,第二个均衡点Q2则称之为高水平的参与均衡。

三均衡条件

第一,当成本曲线高于收益曲线时,称之为“参与不足”Under-mitment,此时全球将为之付出净成本,从而推动参与度的继续提高,一直到两者相等为止;

第二,当成本曲线低于收益曲线时,称之为“参与过度”Over-mitment,此时全球将从更高的应对参与水平中获得净收益。尽管如此,但参与度不会继续提高,而是向反方向发展即出现下滑,一直到净收益为零时。这主要是因为,当参与度过高时,一方面气候变化应对部门的净收益增加本身会削弱各国在此领域的继续投入及参与积极性,凸显其他部门投入的短缺和气候变化应对部门的投入过度;另一方面,尽管全球的总收益继续增加,但在地区分布上,收益的分配显然是不均匀的,因此也会形成和增加进一步提高参与度获得更多净收益的各种政治经济障碍。

第三,两个均衡水平的比较。根据上述分析,对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收益曲线进行模拟,则会出现先凹后凸的结果。相对于固定的成本曲线,这导致了一低一高两种均衡水平。在均衡条件都成立的情况下,两个均衡水平都可以帮助国际社会实现“参与度”的优化。也就是说,在这两个参与度水平上,至少在气候变化应对部门内部都足以形成相对稳定的状态。但显然,低水平参与度上的均衡尽管实现了部门的稳定,它对全球总产出和总的益处则低于高水平参与度。

四双均衡条件:Y=∑fmitmentiert

由第三点讨论而来的,需要引入第四个条件,即考虑了两部门产出的一般均衡条件。如果将各国气候变化应对参与度纳入到整体考虑,参与度会通过影响气候变化应对部门的内部成本一收益均衡,继而影响其他部门的成本一收益均衡,最终作用于总体水平。在目前的科学认知水平和发展阶段上,气候变化应对的参与度对经济增长总现值存在递增影响。但以一般均衡的现有分析为基础,有理由相信,气候变化应对参与度并非始终增加经济总,因为在参与度高于特定水平后,无论气候变化应对部门内部的净如何变化都会反作用于经济总体,从而导致既有成本一收益关系逆转,如图5所示。

这样,两个均衡的参与度便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低水平的均衡参与度带来较低的产出水平,高水平的均衡参与度带来较高的产出水平。从产出水平的角度来看,前者属于低收入均衡,并非理想结果,而后者则可以带来更优的。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发展历程其实就是一个既寻求成本一收益均衡,同时又实现更高产出水平的过程。总体而言,当前的国际气候变化应对框架更加接近于低收入的均衡状态,即各国在自身成本收益核算的基础上,“自由地”确定各自的参与度,先是通过2012年的多哈气候大会进行了初步确认,然后到2015年在进行反馈和总结,届时形成新的国际应对框架,进一步强化和固定气候变化部门内部的均衡。

从全球角度看,这一均衡并非最优。如图5所示,如果参与度提高,总体产出和水平也将更高。问题在于,一旦低收入的参与度均衡状态在确立后迅速得到强化甚至被固定,那么打破这一均衡、推动参与度提高并实现更优化的产出和水平将很困难。有两种可能局面将推动实现这一突破。

第一,外部条件变化,如气候变化程度加剧、国际社会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偏好增加、各国 *** 对气候变化应对的认同提高及技术进步等,都会同步提高气候变化应对不同参与度上的成本或降低收益,从而推动成本曲线上移或使收益曲线下移,迫使最优的均衡参与度向右延伸。这种情况相对于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后,气候变化应对部门的估值水平有所提高,从而增加了各种投入的相对价值,使参与气候变化应对程序可带来更低的机会成本和更高的总产出和。

第二,也存在内生机制推动参与度提高的可能,最主要的是参与国/地区/部门带来的示范效应。在现实世界中,各国/地区/部门对于气候变化应对的参与呈现极不均匀的状态,有的出于自发,有的则仅仅跟随。这样,参与度本身存在着微小变动的可能:主要出于各种内生原因和激励因素,参与度会不断提高,这一提高本身会带来收益和成本,而一旦参与者从中获得净收益,就有可能对其他未加入者形成示范效应,进而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当然,如前所述,考虑到均衡条件,由示范效应导致的更高参与度所形成的额外净收益在最初阶段未必会推动参与度继续提高,反而可能使参与度下滑回落至均衡水平。但这里面存在一个“临界点”,即在某些关键性的国家/地区/部门加入到气候变化应对程序,或执行了某些标志性的减排政策后,参与度的提高便难以逆转,从而加速向下一个均衡点即高收入均衡水平汇聚,并在这个均衡点上逐步稳定下来。

基于参与度边际产出递减规律,产出函式有一个重要的定,即100%的参与度未必导致产出最大化。正如IPCC的第四次评估报告所指出的,国际社会面临多种可供选择的排放及减排情景,从“一切照旧”Business as usual到最为积极的应对情景,其排序正好是从最低的参与度>=0,到最高的参与度<100%。实际上,最终选择既不是最低也不会是最高的参与度。这证明,从无论是从成本收益,还是从产出角度来看,最低和最高的参与度都不现实。低水平参与的弊端在于无法实现部门内均衡,但高水平参与度的最大弊端则在于“过度参与”下全球在气候变化领域的过高投入会导致配置的扭曲,体现在收入曲线上就是,在一定点后,收入水平会随着参与度的进一步提高而下降。因此,从收入和的角度看,无论是低水平还是高水平的均衡,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参与度都不会越过某个界限,即图5的S点。

四、模型的应用

以上理论模型分析对当前国际社会的气候变化应对实践有着两方面的重要解释意义。一方面,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应对框架上的发展路径将受以下两种情况约束:其一,沿着本部门内部的净收益曲线移动,随着世界各国参与度的提高,国际减排应对框架的净收益会出现相应的变化图6,基于双均衡的存在,因此该曲线将呈现出倒U型的形状,与横轴参与度有两个交点Q1,Q2,意味着可能的参与度也仅会维持在这两点之间;其二,由于实现均衡的需要,Q1和Q2仍然是稳定后最有可能出现的参与度选择结果。因此,以参与度高低来衡量的气候变化应对框架将围绕这两个点出现波动。同时,在内部和外部条件的作用下,可以在两点间进行过渡。也就是说,最后参与度的选择范围将限制在Q1和Q2两点间。

另一方面,上述约束条件也符合当前各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现实选择。第一,各国/地区/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参与到气候变化应对框架中,最终必将在全球范围内体现为一个适度而均衡的参与水平Q1<=Q<=Q2,这也较好地解释了某些碳排放大国即便没有正式加入相关的国际气候变化应对和减排框架,但也通过自愿减排的形式在实际意义上参与到全球的气候变化应对程序中。这一方面是来自于这些国家/地区/部门基于自身成本一收益基础上的内生减排需要,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其他国家/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的带动。

第二,近25年来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应对上进展缓慢甚至有所倒退这一事实说明,从一般均衡角度来看,尽管参与度提高有利于增加产出,但应对程度还取决于部门内部的成本收益均衡。在关键的临界点没有突破前,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还较难跳出低收入的均衡参与水平。这样,各国显现出各种积极或消极的政策波动也就在情理之中。

第三,国际社会要走出当前的气候变化应对困境,跳出低水平均衡,就必须探索和研究影响参与度的临界物及其临界水平。可能的临界物包括:更加准确的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和认知,更加巨大的气候灾难,更加系统的社会动员,更加有效而可行的政策工具,等等。当然,要想找到这一临界物及临界水平,全球还需通过更多的试错来验证。

结束语

如果以各国的参与度衡量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框架的进展,多哈会议成果有限这一事实说明,气候变化应对的相关努力几乎陷入停顿,达到了自1988年国际社会开始进行谈判和框架设计以来的最低点。尽管如此,本文利用成本一收益关系的分析表明,这一低点或许正好实现了参与度决定下的均衡状态。只不过,这是一个仅可以带来低收入和低的低水平均衡点。而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程序中,必然还存在一个可以带来高收入和高的高水平均衡,即通过较高的参与度应对气候变化有效地实现碳减排,同时又可以获得较好的效率即产出。全球气候变化应对框架唯有找到相应的临界点并实现突破,才能确保跳出低水平均衡状态,达到高水平均衡状态。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资料

2008年,UNFCCC第4条及第12条规定, 所有缔约方都有义务“用缔约方大会确定的可比方法编制、定期更新、 公布并向缔约方会议提供关于《蒙特勒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国家清单” 《京都议定书》中给出了公约管控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02) 甲烷(CH4) 氧化亚氮(N20) 氢氟碳化物

(HFCs)(6)

全氟化碳(PFCs)

六氟化硫

此外, 2012年《京都议定书》的多哈修

正案又将三氟化氮(NF3) 纳入管控范围。 太此 “双碳”中的碳是指UNFCCC管控的7种温室气体

多哈11月至5月有降水的原因。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6次缔约方大会期间,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给《京都议定书》蒙上了阴影,为国际减排进程设置了障碍。美国态度坚决,表示不会回到《京都议定书》轨道上来,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特别是欧盟极力想把美国牵回《京都议定书》的轨道。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要求发达国家在20世纪末将其温室气体排放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但事实表明,多数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仍在增长。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常设秘书处设在德国的波恩。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书。

201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将在卡塔尔多哈举行。

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会议背景

多哈11月至5月有降水的原因是多重气候变化。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多哈11月至5月有降水的原因是,在这段时间里,多哈市的大气层经历了多重气候变化,受到中东亚地区大气环流因素影响,温度升高和降低,新降雨来源增加,以及季风强度增大等因素促成湿度增加,最终形成降水。

2012年11月26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八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八次缔约方会议在卡塔

1992年的里约会议,全名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也叫地球首脑会议,于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这次会议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其中一项便是通过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间谈判委员会达成的,是世界上第一个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简单来说,以后召开的气候变化大会谈论的气候问题,都是以这个公约为基础的,而且该公约具有法律效力。该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截至2004年5月,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方。

1995年,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在德国柏林举行,之后缔约方每年都召开会议。

19年,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日本东京。会议通过《京都议定书》。

2001年10月, 第七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摩洛哥马拉喀什。会议通过《马拉喀什协定》。

2005年,第11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加拿大蒙特利尔,会议通过《蒙特利尔路线图》。

2007年,第13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会议通过《巴厘岛路线图》。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成果寥寥,最后只达成了无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2011年,第17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南非德班,会议就第二承诺期存续问题达成一致。与会方同意延长5年《京都议定书》的法律效力(原议定书于2012年失效),就实施《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达成一致。大会同时决定建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即“德班平台”,在2015年前负责制定一个适用于所有《公约》缔约方的法律工具或法律成果。

2012年,第18次缔约方会议,举办地卡塔尔多哈,会议通过了对《京都议定书》的《多哈修正》,最终就2013年起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及第二承诺期以8年为期限达成一致。大会还通过了有关长期气候资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工作组成果、德班平台以及损失损害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多项决议。加拿大、日本、新西兰及俄罗斯已明确不参加第二承诺期。

按照气候谈判的,巴黎气候大会是继2009年后又一重要时间节点,将完成2020年后国际气候机制的谈判,制定出一份新的全球气候协议,以确保强有力的全球减排行动。因此,巴黎大会也是近几年来最为重要的一次。

与6年前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气候谈判模式已发生根本性转变:自上而下“摊牌式”的强制减排已被自下而上的“国家自主贡献”所取代。目前,全球已经有160个国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国家自主减排贡献”文件,这些国家碳排放量达到全球排放量的90%。此举让各国在减排承诺方面握有自主权和灵活性,谈判压力骤然减小。其次,大国合作意愿更为强烈。中国与美国、欧盟、巴西、印度等已就气候变化签署了多项双边声明,提前化解了此前纠缠谈判进展的诸多分歧。中美之间还总结了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上公开争论影响谈判气氛的教训,通过双边对话增加理解,避免在谈判场合相互指责。再者,气候科学认知更深入。联合国在2013—2014年发布了第五次气候变化科学评估报告,对全球变暖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的可能性由上次报告的“非常高”(概率在90%以上)调高至“极高”(概率在95%以上)。

最后,主办国和国际社会都在思考哥本哈根的教训,对谈判的期望值更趋理性务实。

世界气候大会,历届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举办地都是哪里

图中A图所示的是热带雨林气候,其特点是终年高温多雨;B图所示的是热带沙漠气候,其特点是终年高温少雨;C图所示的是温带海洋性气候,其特点是终年温和湿润;D图所示的是温带大陆性气候,卡塔尔首都多哈位于西亚地区,属于热带沙漠气候.

故选:B.

说说目前比较热点的国际冲突吧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是联合国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

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目前,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国。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于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

COP1·德国柏林 1995年

会议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该取何种适当的行动来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年签订一项议定书,议定书应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COP2·瑞士日内瓦 1996年

会议就“柏林授权”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通过的其他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COP3·日本京都 19年

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COP4·布宜诺斯艾利斯 1998年

大会上,发展中国家集团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二是期待CDM的国家,期望以此获取外汇收入;三是中国和印度,坚持目前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5·德国波恩 1999年

通过了《公约》附件—所列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制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观测系统报告编写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的能力建设问题进行了协商。

COP6·荷兰海牙 2000年

谈判形成欧盟-美国-发展中大国(中、印)的三足鼎立之势。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执意推销“抵消排放”等方案,并试图以此代替减排;欧盟则强调履行京都协议,试图通过减排取得优势;中国和印度坚持不承诺减排义务。

COP7·摩洛哥马拉喀什 2001年

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COP7上,通过了有关京都议定书履约问题(尤其是CDM)的一揽子高级别政治决定,形成马拉喀什协议文件。该协议为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批准京都议定书并使其生效铺平了道路。

COP8·印度新德里 2002年

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与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各缔约国今后履约的重要任务。“宣言”重申了《京都议定书》的要求,敦促工业化国家在2012年年底以前把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5.2%。

COP9·意大利米兰 2003年

在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的情况下,俄罗斯不顾许多与会代表的劝说,仍然拒绝批准其议定书,致使该议定书不能生效。为了抑制气候变化,减少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会议通过了约20条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保决议。

COP10·布宜诺斯艾利斯 2004年

来自150多个国家的与会代表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10周年来取得的成就和未来面临的挑战、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温室气体减排政策以及在公约框架下的技术转让、资金机制、能力建设等重要问题进行了讨论。

COP11·加拿大蒙特利尔 2005年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同年11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的COP11达成了40多项重要决定。其中包括启动《京都议定书》新二阶段温室气体减排谈判。本次大会取得的重要成果被称为“蒙特利尔路线图”。

COP12·肯尼亚内罗毕 2006年

大会取得了2项重要成果:一是达成包括“内罗毕工作”在内的几十项决定,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二是在管理“适应基金”的问题上取得一致,将其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具体的适应气候变化活动。

COP13·印尼巴厘岛 2007年

会议着重讨论《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后京都”时期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协议有关。

COP14·波兰波兹南 2008年

八国集团***就温室气体长期减排目标达成一致,并声明寻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其他缔约国共同实现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至少一半的长期目标,并在公约相关谈判中与这些国家讨论并通过这一目标。

COP15·丹麦哥本哈根 2009年

2009年12月7日起,192个国家的谈判代表将在哥本哈根召开COP15会议,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到期后的后续方案。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COP16·墨西哥坎昆 2010年

这次谈判仍旧是失败而归,气候大会已经成为了政治筹码,都不愿意在经济发展问题上进行妥协

COP17·南非德班 2011年

谈判充满了政治色彩,美国、日本、加拿大以及新西兰这些国家仍旧是逆国际趋势,不签署《京都协议书》,一定城市上导致了这次气候谈判大会的失败

COP 18·卡塔尔多哈 2012年

这是一个富足而又充满吉祥的城市,很多大赛和会议在这里召开。希望这个城市给予气候大会好运!不过一开始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两个阵营就开始相互攻击,授予美国、日本等国家“化石奖”,意味着这次会议仍旧是一场异常艰难的谈判,人类在数次危机面前都团结起来,战胜困难。这次机会错过了接下来的预留的机会将不会太多。

自去年11月美国在安纳波利斯召开的中东问题国际会议以来,阿盟与一些阿拉伯国家在推动巴勒斯坦法塔赫与哈马斯两派和解、协调黎巴嫩各派尽快确定总统人选等方面,态度积极,做了不少促进工作。长期以来,埃及一直是主持调解巴内部各派矛盾和推动巴以对话、谈判最主要的阿拉伯国家。6月17日,哈马斯与以色列就第一阶段在加沙停火的协议,就是在开罗促成的。今年,当地舆论把地区国家的这类调解归纳成几种模式,除“埃及斡旋”、“沙特斡旋”外,还增加了“也门斡旋”和“卡塔尔斡旋”,具体是指2月23日萨利赫总统提出“也门倡议”,3月22日邀请巴勒斯坦两派到萨那商谈重组巴民族联合,以及卡塔尔4月中旬邀请尚未建交的以色列副总理兼外长利夫尼出席“多哈论坛”,试图推动巴以谈判所作出的努力。值得注意的是,土耳其也已介入了中东和平进程中长期被冷置的重要环节,即叙利亚与以色列的谈判。以色列奥尔默特总理6月18日称,在土耳其斡旋下,以叙近期开始间接谈判,一俟日程与议题达成一致,便将直接进行和谈。

地区国家介入中东热点问题的解决,具有积极意义,虽不能说都会奏效,但毕竟能改善气氛、减少暴力冲突的概率。今年5月下旬,正是在卡塔尔和阿盟的斡旋下,黎巴嫩各派终于同意让苏来曼出任总统,解决了拖延约半年的黎国家元首空缺问题,堪称一大亮点。目前,巴以停火协议期满,冲突又起,阿巴斯已赴开罗,邀埃及再度斡旋以期延长协议,也反映了中东地区国家的这种倾向。

(一)俄格冲突

格鲁吉亚总统萨卡什维利自上台以来一直积极奉行融入西方、加入北约的政策,并得到美国的大力支持。但是,要求独立的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成为其“入约”道路上的一大障碍,而且这两地的独立要求得到俄罗斯的暗中大力支持。在科索沃2008年2月宣布独立后,俄罗斯开始公开支持两地的独立运动。对此,格鲁吉亚一方面坚决反对,另一方面积极寻求国际支持,特别是美国的支持,并与美国等国开展联合军事演习。

进入7月以后,南奥塞梯局势和格俄关系突然紧张起来。7月10日,俄外交部发表声明称,俄方得到格军可能以解救被扣留军人为由入侵南奥塞梯的情报。为搞清局势,俄军飞机在南奥塞梯领空进行短时间飞行。格外长特克舍拉什维利则表示,俄外交部的声明等于承认了俄战机入侵格领空。这是对格鲁吉亚主权的蔑视。俄外长拉夫罗夫当天表示,格加入北约的决定将导致格方与阿布哈兹及南奥塞梯的冲突“彻底无法解决”。为了防止冲突再次发生,格方必须与这两地立即签署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的协议。

8月初,南奥塞梯局势由紧张升级为严重冲突状态。格军和南奥塞梯武装人员不时发生交火,并且均指责对方首先开火。为缓解紧张局势,格鲁吉亚建议与南奥塞梯当局进行直接对话,而俄罗斯主张在解决南奥塞梯冲突混合监督委员会框架内举行谈判。8月7日,格俄代表在第比利斯就谈判模式问题举行会晤,但未能达成一致。格总统萨卡什维利当日下达了单方面停火的命令,并重申允许南奥塞梯享有“无限制”自治权,并邀请俄罗斯作为担保国。这只是萨卡什维利的“虚晃一枪”。8月8日,格军突然包围南奥塞梯首府茨欣瓦利市,企图以闪击战方式拿下该市。不料,俄罗斯早有准备,俄第58集团军的一支装甲部队迅速进抵茨欣瓦利。8月9日,俄陆军总司令博尔德列夫命令该集团军和航空兵以火力压制方式,实现维和任务区停火。

针对这次冲突,俄格双方均坚称自己有理。俄总理表示,俄方行动绝对有法律依据,是合法和必要的。根据现行国际协议,俄罗斯不仅要履行维和职能,而且在一方违反停火协议的情况下,有义务保护另一方。俄常驻联合国代表丘尔金对新闻界说,俄军所有行动均属维和任务范畴,且其范围仅限于南奥塞梯境内。8月10日,俄总统梅德韦杰夫表示,对南奥塞梯平民犯下罪行的人将受到惩罚,其中包括承担刑事责任。他将命令军事检察院对有关犯罪情况进行立案调查。面对俄方的指责,格方毫不示弱。格总统萨卡什维利9日宣布,由于俄罗斯侵略格鲁吉亚,他命令国家进入“战时状态”,进行后备兵总动员。格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洛马亚随后说,格议会当日全票通过了萨卡什维利签署的命令,宣布全国进入15天的戒严状态。

8月10日,俄军控制了茨欣瓦利市大部分地区,并与格军在市郊激战。俄军副总参谋长诺戈维岑表示,格军在不断撤出市区的同时,开始调集预备部队。俄空军将对格军第二梯队予以打击,但不会空袭格方非军用设施和城市。俄驻南奥塞梯维和部队司令部发布消息称,格军出动了7400人,100辆坦克以及数目不详的火炮。不过,俄军的进攻地域并不局限于南奥塞梯地区,而是包括格境内的数个军事和战略要地,意图一举瘫痪格方的战争能力。比如,俄军突袭并控制了格黑海之滨的重要军事基地塞纳基市,以及位于格心脏地带的战略要地哥里镇,这次进攻南奥塞梯的格步兵第一旅司令部、炮兵司令部、坦克营部以及空军指挥部均设在这里。至此,格军陷于完全被动,就像萨卡什维利惊呼的那样,他的国家遭“闪电切割,被一分为二”!

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格俄在南奥塞梯的冲突形势。8月7~10日,联合国安理会连续四次开会讨论南奥塞梯局势,讨论俄罗斯起草的声明草案。该草案对格军与南奥塞梯武装人员之间的武力冲突升级表示严重关切,呼吁双方立即停止流血冲突和放弃使用武力。由于美国等国不同意使用“放弃使用武力”等措辞,安理会最终未能通过这一声明草案。11日,法国和芬兰外长赴格、俄两国斡旋。就在萨科齐抵达莫斯科前数分钟,俄总统梅德韦杰夫宣布暂停军事行动,并提出临时停火6点建议:不寻求使用武力;完全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允许自由通行进行人道主义援助;格军返回其常驻部署地点;俄军退回到开始军事行动前的边界线,在建立国际机制前,俄罗斯维和力量可取安全补充措施;国际社会开始讨论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未来地位和保障其持久安全的方法。俄总理也说,格鲁吉亚已经“完全失去”对南奥塞梯与阿布哈兹的管辖权。俄外长拉夫罗夫表示,“暂停军事行动”是有条件的,那就是格鲁吉亚总统必须下台,格军“最好”远离南奥塞梯,并且还要在格鲁吉亚与南奥塞梯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区。由于无力再战,格被迫于8月11日停火。萨卡什维利向国民发表电视讲话,表示愿意尽一切努力尽快解决南奥塞梯危机。俄格外长互通电话,讨论南奥塞梯局势。格外长特克舍拉什维利承诺将迅速查明情况,并对俄方立场表示理解。8月13日,格鲁吉亚同意接受俄方的暂时停火6点建议,南奥塞梯冲突暂时平息下来。

这次俄格间的严重武装冲突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难民。8月20日,格鲁吉亚议会国防和安全委员会塔尔加马泽说,格方共有215人丧生(146名军警和69名平民)、1469人受伤(1408名军警和61名平民),另有70名军人失踪。而同日俄副总参谋长诺戈维岑称,俄军共有64人死亡,323人受伤,无人失踪。南奥塞梯地方当局则称格军行动造成2000名平民死亡和3.4万难民出逃。

本次冲突是俄罗斯在车臣战争结束多年之后向世人突然展示自己的军事实力。在格军突入南奥塞梯后,俄军以“闪电战”回击“闪电战”,迅速调集两万官兵和500辆坦克,并派苏-25、苏-24、苏-27和图-22战斗轰炸机参战,以极小的代价迅速击败格军,推进至距格首都第比利斯仅45公里处,而此时西方国家甚至还来不及统一立场,无法对格进行援助,从而使格完全陷入军事和外交上的绝境。在退隐世界军事冲突舞台多年之后,这次冲突表明复出的俄军依旧强悍有力、令人生畏,与其周边的中小国家军队相比占据绝对优势。同时,这次冲突也可能是对近年来俄军事改革成果的一次检验。从效果上看,俄军在本次冲突中显然吸取了车臣战争的教训,取事先隐蔽、快速突击和多军兵种联合攻击的方式,一举击败格军,并控制其战略要地,较好地掌控了战役的主动权、突然性和伤亡水平。不过,俄方2万人和500辆坦克的出兵规模似乎也表明,俄军可能仍然缺乏足够的精确制导武器来对格军实施远程精确打击。另外,俄军有数架飞机,包括一架图-22远程轰炸机被击落也说明,俄军未能迅速摧毁格方的防空系统,这一败笔是如何造成的尚不清楚,可能与俄方缺乏相关的侦察设备有关。尽管存在一些缺陷,俄军的这次亮相基本成功。不过,战争历来是改革之母,相信俄军会以这次冲突为契机,总结经验教训,继续推进其现代化改革进程。

(二)以巴冲突

2007年,在巴勒斯坦与以色列,以及巴勒斯坦内部哈马斯与法塔赫爆发了激烈冲突,总共造成625人死亡。在巴勒斯坦方面,231人死于哈马斯与法塔赫之间的冲突,382人死于以军的攻击。在以色列方面,5位平民、6名军人死于巴方的袭击。2007年6月,由于被哈马斯夺去加沙地带的控制权,巴总统阿巴斯解散了由哈马斯领导的民族团结,而自行组建过渡。以色列则以封锁加沙而对哈马斯施压。

12月12日,在中断了近7年之后,以巴谈判代表正式开始新一轮和谈的首次磋商。和谈一开始就充满火药味,最后无果而终。巴以在“两国”解决方案问题上存在根本分歧。以色列坚持不允许巴勒斯坦难民回归,而如果阿巴斯在这一问题上让步,则不仅人数众多的巴难民不会接受,哈马斯也会有充足的理由谴责阿巴斯和法塔赫出卖巴人的利益。所以,巴方决不接受“以色列是犹太人的国家”的说法,而愿意承认以色列是一个犹太人和其他民族共同居住的国家。在巴勒斯坦分成两个实体的状态下,这一问题不会得到解决,因为阿巴斯难以在近期内成功掌控大局,甚至无法阻止哈马斯武装从加沙向以色列发射火箭弹。而在以色列看来,建立一个无法确保以色列安全的巴勒斯坦国的方案是不能接受的。到2008年2月24日,双方只在水分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等一些非核心问题上达成协议。

以巴局势的一大特点就是谈谈打打,打打谈谈,边谈边打。这次也不例外。就在新一轮和谈开始的前一天,以军进入加沙地带,打死6人,抓走60人。在2007年12月,巴以双方进行了两轮谈判,期间以军多次攻入或空袭加沙地带,打死数十名巴武装分子。在以军的强大压力下,哈马斯一方面通过向以境内发射火箭弹还以颜色,一方面放出停火的信号,但遭到以方拒绝。2008年1月,以军除继续实施定点清除行动外,还于1月17日下令全面封锁加沙地带,作为对巴激进武装向以色列发射火箭弹的报复。加沙很快陷入人道主义危机之中。哈马斯被迫释放出更多的缓和信号,包括声称准备考虑停火,愿意与法塔赫展开会谈,等等。但这些信号没有起到效果。以色列继续封锁加沙和展开军事打击行动,而阿巴斯则以哈马斯交出加沙的控制权为进行会谈的前提。虽然阿巴斯后来同意进行会谈,但会谈始终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进入3月份,以巴冲突再次升级。以军在2月末3月初展开代号为“热冬”的军事行动,造成至少116名巴人死亡。3月2日,为了抗议以军的军事打击,阿巴斯宣布中断和谈。3月6日晚,一名巴武装分子在耶路撒冷一所犹太宗教学校开枪打死8名犹太学生,打伤11人。随后,哈马斯声称对此案负责。这是近两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一次恐怖袭击行动,也是近两个月以来巴以冲突不断升级的产物。以色列随后于8日和13日两次空袭加沙予以报复。

以色列与哈马斯之间的这一轮武装冲突直到2008年6月才停止,共造成350多名巴勒斯坦人和21名以色列人死亡。6月19日,以色列与包括哈马斯在内的巴各武装派别达成一项为期6个月的停火协议。根据停火协议,巴武装人员停止从加沙地带向以色列发射火箭弹,以色列停止在加沙发动军事打击。另外,停火三日后,以色列将开始放松封锁加沙地带,允许部分物资运入加沙地带;一周后,以将进一步放松封锁。在最后阶段,双方将展开谈判,商讨重新开放巴勒斯坦和埃及边界的拉法口岸,以及释放遭哈马斯关押两年的以军士兵沙利特等问题。此后,加沙局势基本保持平静。从目前来看,哈马斯能够严格遵守停火协议。7月12日,哈马斯逮捕了7名向以色列发射火箭弹的阿克萨烈士旅成员。哈马斯官员祖赫里说:“我们强调,各方必须遵守全国一致通过的协议。”

事实证明,以色列对加沙的打击和封锁并没有把哈马斯搞垮,反而使加沙的民众对以色列的痛恨与日俱增,将哈马斯提升到“得道多助”的有利地位,而令以色列在国际上陷入“失道寡助”的被动处境。与此同时,以色列国内的反对声音也日益强烈,这也是奥尔默特同意与哈马斯实现停火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国际社会以及巴、以双方都不看好这项临时停火协议。实际上,双方接受停火实际上是各有打算的。哈马斯希望借此令以色列解除对加沙的封锁,缓和当地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并重整武装力量。以色列希望通过停火使以南部地区免遭袭击。尽管停火可能赋予哈马斯一些合法性,并削弱阿巴斯的地位,但相对而言,对加沙取大规模军事行动的危害更大,将对以巴和平进程造成更严重的影响。

在停火协议实施后,以巴双方再次展开和谈进程。7月22日,以总统佩雷斯与到访的阿巴斯举行会谈,商讨巴以和平进程等事宜。虽然两人会谈的详细内容没有公布,但巴方高级谈判代表埃雷卡特在会谈前表示,阿巴斯将在停止约旦河西岸犹太人定居点扩建问题上向佩雷斯寻求帮助。8月6日,阿巴斯与奥尔默特在耶路撒冷会面。不过,奥尔默特日前宣布,将不参加前进党定于9月17日举行的选举,并在新产生后立即辞职。这一决定给和谈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双方在年底前是否达成一项协议变得极不确定。尽管奥尔默特表示只要他在总理位置上,就会为实现以巴和平继续努力,但在巴方看来,即将离职的奥尔默特形同“跛脚鸭”。事实上,巴方已经开始为与奥尔默特之后的以色列***打交道做准备。

(徐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是国际关系理论和国际战略问题。)

2009年,恐怖主义仍将是国际安全最大隐患。随着美新反恐战争重心东移至阿富汗,直逼恐怖分子老巢,“基地”组织、和巴基斯坦亲分子势必乘机反扑,对美及亲美政治势力发动攻击。他们还可能将爆炸引向全球。最近,“基地”组织二号人物高调出镜警告,并号召伊斯兰世界发动新一轮“圣战”。

铲除恐怖主义是全球治理的最为迫切的任务之一,必须标本兼治。既要加强打击力度,又要努力净化滋生恐怖主义的社会环境;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合作代替冲突,以和平、民主代替强权、暴力,公平、正义地解决全球化过程中出现的国内与国际矛盾。

地区冲突:此起彼伏

1月15日,一名巴勒斯坦妇女在加沙城的希法医院外哭泣。

2008年地区冲突明显增多,较2007年33起多13起。热点问题几乎均在升温。在中东,巴以新仇加旧怨,引爆新一轮冲突。为彻底清除哈马斯,2008年底,以军发动了自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以来对加沙地带最大规模的一次袭击。在高加索地区,俄格展开激战,北约险些卷入冲突。在南亚,2008年7月,印巴军队在克什米尔控制线地区爆发近5年来最激烈的冲突;11月,孟买使印巴关系急剧恶化,4年的和平进程再度中断,引起了周边地区和整个国际社会的担忧。

2009年仍将是动荡之年。新年伊始,巴以冲突继续升级,各方斡旋收效甚微,哈马斯发誓将使犹太人寝食难安。中东局势依然转不出“以暴制暴”的怪圈。在南亚,印巴局势依然紧张,印度欲借孟买惩罚巴基斯坦的可能性继续存在。另外,斯里兰卡局势也在恶化,军在新年第二天攻占了武装泰米尔“猛虎组织”大本营,全面和平希望渺茫。东欧亦不平静,新年的第一天,俄罗斯即宣布全面中断对乌克兰天然气供应,两国“斗气”牵动欧洲政治神经。

防核扩散:无法乐观

伊朗媒体2008年11月12日援引伊朗国防部长纳贾尔的话说,伊朗已成功试射一枚射程达2000公里的新一代地对地固体燃料导弹。这是导弹发射时的照片。

近年来,核武器扩散形势严峻。印、巴、以成为事实上的有核武国家,但至今尚未加入核不扩散机制;朝鲜已进行核试验,伊朗在加速开发核技术。随着核能在能源利用中的重要性上升,无核国家掌握核技术、开发核能的需求增加,进而可能使掌握浓缩铀和核燃料回收技术的国家增加,核技术扩散加速可能性增大。另外,非国家行为体的核扩散问题日益凸显,核科学家和走私分子、跨国公司、恐怖分子等参与核扩散机会增多。

2008年,防扩散进程处于停滞状态。朝鲜弃核进程走走停停,伊核问题举步维艰,伊朗在国际法律框架下玩擦边球,国际社会毫无办法。

2009年,地区防扩散问题依然是国际社会关注重点。美新任总统在此问题上可能取较为温和立场,但伊核、朝核前景仍不宜过于乐观。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更为担心的是南亚核形势的发展,如果印巴在孟买恐怖袭击调查案问题上不能保持克制,将开启核国家冲突之先例。进而,如有一方不能很好控制核武器和核材料,将可能给恐怖分子以可乘之机,引发灾难性后果。

气候变化:暖流涌动

2008年12月9日冰人“请愿” 12月9日,在波兰西部城市波兹南,一名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代表端详伫立在会场入口旁的人形冰雕。这些冰雕内嵌标语,呼吁人们停止对世界环境的破坏,致力环保事业。

2008年是自1850年有气象纪录以来第十个最热的年份。据世界气象组织统计,所有比2008年热的年份都集中在过去12年里,这再次证明了全球变暖的趋势。

2008年,地区或全球会议对气候问题的关注明显升温。欧洲议会批准了欧盟能源气候一揽子,为其在2020年实现“三个20%”的目标扫清了最后障碍。博鳌亚洲论坛探讨气候变化趋势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日本洞爷湖八国集团峰会提出到2050年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半作为世界减排的长期目标。波兰波兹南联合国气候会议研讨新的气候变化国际公约。

2009年,气候变化问题仍将是国际关注的重要焦点。6月,《气候公约》缔约方附属机构会议将在德国波恩举行,12月,丹麦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将就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达成新协议。可以预见,今年各国围绕减排标准、国际气候话语权的争论将更趋激烈,联合国气候会议能否取得预期成果,人们拭目以待。

海盗猖狂:再添新乱

2008年11月19日,被海盗劫持的沙特阿拉伯“天狼星”号巨型油轮停在索马里东北部海面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日通过发言人发表声明,对索马里附近海域日益猖獗的海盗活动表示关注,呼吁国际社会协调一致,加大打击力度。新华社/法新

国际海盗近年来有恃无恐。2008年,海盗制造劫持比上年增加了两倍,索马里海盗则高居榜首,抢劫船只135艘,船员600多名,现仍有约20艘船只和二三百名船员掌控在海盗手中。还有两个令人担忧的新动向是:海盗正在把手伸向更遥远的海域;部分海盗还与恐怖分子合流,助纣为虐。

2009年,解决海盗问题继续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安理会通过第1851号决议后,截至目前,有10多个国家派出军舰到索马里水域。在联合国框架下和索马里当局同意下,中国海军也已开始执行护航任务。

海盗猖狂作案,严重威胁正常国际贸易,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但是,仅靠军事行动不足以解决问题,欲彻底铲除之,需要综合治理,必须维护有关海域周边国家稳定,促进当地教育、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消除贫困与落后。

://.china.cn/international/txt/2009-01/25/content_17183532_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