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气象台发布_安徽气象预警信号管理办法

**、红色、蓝色预警的意思是气象灾害可能产生的灾害程度。

我国预警级别分为四个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红色、橙色、**和蓝色,级别越高,气象灾害有可能产生的灾害越严重。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等。

级别依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分别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同时以中英文标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安徽省气象局是全省气象部门的领导机构,实行以气象部门为主与地方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承担中国气象局和安徽省人民赋予的气象工作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气象部门的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

2.负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气象行业实施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以及气象大中型项目、大中型气象技术装备的统一布局、立项和调整方案的初审或审批。

3.负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气象法规和气象业务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省气象工作的行政规章。

4.会同省人民对市、县两级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领导,建立健全气象部门双重财务体制,促进气象事业与地方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5.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天气预报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发布,参与有关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协调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服务联防和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负责对发生灾害气象成因鉴定的管理。

6.管理与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候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对当地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城乡建设规划中的气象条件评价的论证和审查。

7.归口管理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和防御雷电灾害等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与气象有关的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技术检测。负责全省气象灾害防御标准、措施的制定。

8.负责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气象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的管理、指导与协调,推进气象科技产业和气象技术装备社会化服务的发展。

9.组织实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制订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10.统一领导和管理本省气象部门的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科研教育、业务建设、技术装备、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行政监察、审计等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和做好当地气象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

11.承办中国气象局和安徽省人民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