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预警等级划分为四级吗对吗_台风预警信号四个等级

台风预警信号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表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预警信号表示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表示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表示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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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方法

(一)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做好防汛抗旱“两手抓”的思想准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防台风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合理调配水。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工程和水管理,严格执行水库运行调度制度。根据水库蓄水量与常年相比偏少的情况,各地在确保水库度汛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多蓄水,为下一阶段防旱抗旱工作做好水源储备。

(三)高度重视台风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做好防御暴雨引发的山洪、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工作。

各地按照防灾减灾四级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注重做好台风暴雨引起内涝、水浸街的防范工作,对低洼地带的群众,做好转移的准备工作,以防台风暴雨次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四)加强值班,密切注意“帕布”动向,及时做好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沟通,通过电视、广播电台和手机短信等方式把防台风的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村镇、社区。

(五)落实责任,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防汛防风行政首长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防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防范工作。

(六)做好海上作业船只避风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通知出港船只和海上作业人员做好避风准备,确保100%转移到安全区域。

百度百科——台风预警信号

Ⅳ级台风应急响应即24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台风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标准,其中Ⅳ代表一般的情况,预警信号颜色为蓝色。

Ⅳ级应急响应:

1、县防指办的应急响应:

县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影响情况。加强值班,关注国内外气象预报成果,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部署有关工作。掌握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将台风信息上报县防指领导和县委、县办公室,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各地防台工作。

2、乡级防指的应急响应:

台风可能影响我县时,乡级防指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乡级防指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项保安。

3、社会动员与参与:

出现台风灾害后,县防指可根据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批准,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县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防台抗灾等信息,由县防指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县防指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防台抗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县防指核实后,按突发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县内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灾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县防指审核后,按重大突发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人民或县防指视情,宣布应急结束。